2017/5/19 16:55:0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数据共享,打通信息孤岛,推行公开透明服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为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创造更加优良的政务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规划、省级统筹。做好顶层设计,制定统一标准,预留发展空间,盘活存量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推动政务服务平台整合,促进条块联通,实现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多方利用。
坚持问题导向、简便易用。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出发,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大幅压缩办理时限,发挥政务服务中心体系优势,坚持实体大厅服务与网上服务并重,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供渠道多样、简便易用的政务服务。
坚持协同发展、整体推进。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和联动机制,明确各地、各部门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进度要求,实现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整体推进,做好制度衔接,为“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制度和机制保障。
坚持开放创新、共建共享。鼓励先行先试,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渠道,开放服务资源,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构建政府、公众、企业共同参与、优势互补的政务服务新格局。
(三)工作目标。
2017年底前,建成省级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市级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网上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
2018年底前,建成市级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省、市平台互联互通,基本实现部门自建政务服务业务系统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政务服务事项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形成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
2020年底前,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建成覆盖全省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入口统一、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让政府服务更聪明,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利、更快捷、更有效率。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再造政务服务,便利群众网上办事。
1.统一政务服务事项。以“3+2”清单体系建设成果为基础,按照统一标准、自上而下要求,全面梳理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编制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17年8月底前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发布,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建立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库,对列入目录清单的政务服务事项按照统一标准,实现不同层级相同的政务服务事项,其事项名称、事项类型、法律依据、基本编码等要素完全统一,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
2.优化网上服务流程。制定安徽省网上政务服务流程优化工作方案,再造网上办理流程,简化环节,缩短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没有法定依据的专家评审、下级部门初审等环节以及申报材料一律取消,要求提供“其他材料”的,必须明确具体情形和材料名称。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加快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充分利用共享资源,开展网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建立网上联合办理机制,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统一反馈。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群众分享办事经验,开展满意度评价,不断研究改进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畅通互联网沟通渠道,充分了解社情民意,针对涉及公共利益等热点问题,积极有效应对,深入解读政策,及时回应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治理能力。
3.提高网上服务实效。各地、各部门要明确具体措施和进度安排,大力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不断提高网上可办理率,创新网上服务模式,便利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事。凡与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都要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加快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加强后台统一调度,推动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逐步形成全省一体化服务体系。开展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把握和预判公众办事需求,不断调整优化服务方式方法,提供智能化、个性化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引入社会力量,积极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预约查询、证照材料寄送,以及在线支付等服务;依法有序开放网上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鼓励公众、企业和社会机构开发利用,提供多样化、创新性的便民服务。
4.全面公开服务信息。统一政务服务事项信息梳理标准,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在具体办理时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网上可办理程度、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机构名录等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公开办理进度和结果,做到网上可查询、可互动、可追溯,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
(二)融合升级平台渠道,提供多样化便利化服务。
1.规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抓紧制定安徽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总体建设方案和标准规范,以安徽省统一电子政务平台为基础,整合全省政务服务资源与数据,统筹建设权威、便捷的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统一申请、统一受理、集中办理、统一反馈和全流程监督。各地、各部门已单独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或业务系统的,必须与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网上支付,按需共享数据,做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省政府网站是全省政务服务的总门户,各地、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要主动做好对接,形成统一的服务入口。利用统一的政务服务资源,积极推进平台服务向移动端、自助终端、热线电话等延伸,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便捷的办事渠道。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系统,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实时监察、预警纠错、投诉处理、统计分析、绩效评估、督查督办和风险防控,实现全流程动态监督。
2.推进政务服务中心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完善政务服务中心配套设施,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办理职权全部进驻,深化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改革,建立以窗口为主导的运行新机制,集中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提供一站式服务,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在政务服务中心与部门之间来回跑腿的问题。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的基础作用,加快功能升级,推进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整合业务系统,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做到无缝衔接、合一通办,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单位进驻、事项办理、流程优化、网上运行的监督管理,推进政务服务阳光规范运行。
3.推动基层服务网点与网上服务平台无缝对接。按照“五个统一”(统一功能定位、统一机构设置、统一名称标识、统一基础设施、统一运行模式)和“三个标准化”(事项名称、流程、材料标准化,事项办理、服务过程标准化,服务管理机制建设标准化)要求,加强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充分利用共享的网上政务服务资源,贴近需求做好政策咨询和办事服务,重点推动扶贫脱贫、就业创业、户籍办理、个体工商登记、涉农补贴、医疗卫生、社会保险、农技推广、宅基地申请、计划生育管理、流动人员管理、社会救助等与基层群众联系密切的事项在基层为民服务中心(工作站)直接办理,开展上门办理、网上办理、免费代办等,为群众提供便捷的综合服务。加快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基层全覆盖,真正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三)夯实支撑基础,完善配套措施。
1.加快推进政务信息共享。整合各地、各部门现有资源,构建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制定安徽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互认共享,尤其要加快推进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社会信用等基础信息库互联互通,建设全省统一电子证照库、统一身份认证和网上支付体系。编制网上政务服务信息共享目录和数据交换标准,明确共享内容和开放范围,汇聚全省政务服务数据资源,构建省级政务服务共享数据平台。扎实推进信息惠民试点工作,2017年底前初步实现试点城市间政务服务“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的工作目标。
2.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和标准规范。全面清理修订不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地方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制定安徽省相关配套制度和服务规范,明确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的法律效力,完善电子档案管理,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提供制度保障。贯彻执行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明确平台架构,以及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政务云、大数据应用等标准规范,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提供标准支撑。
3.推动基础网络服务提速降费。加快推进“宽带安徽”建设,将通讯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尽快建成一批光网城市。2017年底前,实现所有设区城市光纤网络全覆盖,95%以上的行政村光纤到村,4G网络城乡全覆盖。推动光纤网络向超高速、超大容量拓展升级,持续提升骨干传输网络质量。扩大无线宽带网络覆盖范围,实现市和部分县(市)建成区内重要公共区域无线宽带网络全覆盖。推动电信企业提速降费,为群众提供高速畅通、质优价廉、服务便捷、覆盖城乡的基础网络服务。充分依托现有网络资源,推动政务云集约化建设,为网上政务服务提供支撑和保障。
4.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分级分类统筹推进全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城市积极申报国家试点,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发挥创新引领示范作用。在城市治理方面,充分汇聚、分析、利用政务信息资源,探索大数据辅助决策的城市治理新方式。在民生服务方面,构建多元普惠的民生信息服务体系,积极开发智慧应用,向城市居民、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提供更加方便、及时、高效的公共服务。在公用基础设施方面,逐步提升智能化水平,实行精细化运行管理。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打造透明高效的服务型政府。
5.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制定安徽省“互联网+政务服务”网络和信息安全相关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明确政务服务各平台、各系统的安全责任,加强对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的全过程监控,将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系统纳入重点保护范围,定期查补安全漏洞,及时解决问题和安全隐患,提高安全防护能力。建立省级“两地三中心”数据灾备基地,为“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数据恢复保护和容灾备份,保障重要平台系统正常运行。制定安徽省政务信息资源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三、加强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作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关键环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效。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并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协调督促,常抓不懈。省政府成立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从相关部门抽调专人办公,集中力量,推进落实。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省政府各部门办公室要遵循业务主导、技术支持的总体要求,牵头会同政务服务工作机构、信息化部门和有关业务单位,统筹推进、监督协调本地本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明确工作机构、人员和职责,建立分工明确、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省政府办公厅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督促指导,开展督查评估,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考核监督。省政府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对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省政府部门效能考核,单列分值,加大权重,并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定期通报并公开工作进展和成效。继续开展第三方评估,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等重要作用,通过模拟办事、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服务情况,建立多元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评价体系。加强与群众互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曝光纠错栏目,公开群众反映的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强化激励和问责,对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三)加大培训推广力度。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要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教育培训内容体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把面向公众办事服务作为政务服务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培训。大力培养“互联网+政务服务”复合型人才,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通过跨专业委托培训和实践中跨界融合等方式,建设一支既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技能又精通政务服务的专业化队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主动争取国家试点示范。做好宣传推广和引导,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和本方案要求,结合上级机关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进度,加强衔接配合,加大财政支持,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认真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