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21 16:13:00
一、总体改革部署
2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持续为实体经济减负;部署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推动产业升级发展;确定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政策措施,夯实粮食安全和现代农业基础;通过《农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会议指出,大力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是贯彻稳中求进总基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深化简政放权的关键内容。下一步,要深化认识,深挖潜力,国务院部门要带头以更大决心进一步清理和降低涉企收费,尽快推出一批制度性、管长远、见实效的清费举措,加大审计、督查力度,坚决取消事业单位不合理收费,坚决杜绝中介机构利用政府影响违规收费,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强制企业入会或违规收费。要抓紧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切实减少涉企收费自由裁量权。让企业和群众切实得到实惠,为市场增添活力。
会议认为,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加快产业升级,有利于扩大就业、带动关联产业发展,也能为新型城镇化提供支撑。一要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打破区域壁垒,取消各地区、各行业在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对建筑业企业设置的不合理准入限制。缩小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把应招标的项目纳入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建筑业企业提供公平市场环境。二要对标国际先进标准,提高建筑设计和建设水平,推广智能和装配式建筑,改进工程建设组织方式,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培育咨询、施工等专业企业。三要加强承包履约、劳动用工等管理,严防拖欠工程款。实行工程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打造“中国建造”品牌。
会议指出,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对发展现代农业、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强调,要紧密结合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改造中低产田、推进农业机械化、推广土地深耕和节水灌溉等,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一是健全规划、资金等统筹机制,按照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要求,协调开展土地平整、灌排沟渠、田间道路、生态保护等建设。二是完善建后管护机制,建立全国统一数据库,依托遥感监测等对高标准农田实现全程监控、精准管理。三是加大政府投入,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共同参与高标准农田投资建设和管护。会议还通过了《农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国办印发《意见》,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要围绕解决医药领域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协同联动,从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提出系统改革措施,提高药品供给质量疗效,确保供应及时,促进药品价格合理,使药品回归治病本源,建设规范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意见》强调,在生产环节关键是提高药品质量疗效。一是严格药品上市审评审批,新药审评突出临床价值,加快临床急需的新药和短缺药品审评审批。二是加快推进已上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给予政策支持。三是有序推进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鼓励新药研发。四是加强药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五是加大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支持药品生产企业兼并重组,推动落后企业退出。六是健全短缺药品、低价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保障药品供应。《意见》明确,在流通环节重点整顿流通秩序,改革完善流通体制。一是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形成以大型骨干企业为主体、中小型企业为补充的城乡药品流通网络。二是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使中间环节加价透明化。三是落实药品分类采购政策,逐步扩大国家药品价格谈判品种范围,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四是加强药品购销合同管理,违反合同约定要承担相应的处罚。五是整治药品流通领域突出问题,依法严惩违法违规企业、医疗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加强对医药代表的规范管理,其失信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六是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促进价格信息透明。七是积极发挥“互联网+药品流通”的优势和作用,方便群众用药。《意见》提出,在使用环节重点规范医疗和用药行为,改革调整利益驱动机制。一是公立医院要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强化药物使用监管,促进合理用药。二是进一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加快建立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三是强化医保规范行为和控制费用的作用,大力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促使医疗机构主动规范医疗行为。四是积极发挥药师在合理用药方面的作用。
四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关于研究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精神,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的有关要求,经国务院同意,人社部、财政部、卫计委、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决定在上海、江苏、浙江等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各选择3个市(州、区),除西藏外的其他省份各选择1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从发文之日起开展试点工作,为期1年。未列入试点范围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和各县(市)可先行探索制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意见》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与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相衔接,积极稳妥开展试点,探索建立适应我国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完善正常调整机制,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进行分配,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实现公立医院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增强公立医院公益性,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试点工作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坚持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坚持动态调整与合理预期相结合。
三、土地制度改革
八部门印发《意见》,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日前,国土资源部、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意见》。《意见》明确,适应投融资体制改革要求,对可以使用划拨土地的相关公共服务项目,除可按划拨方式供应土地外,在自愿前提下,鼓励以出让、租赁方式供应土地,支持以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的方式提供土地,使项目拥有完整土地产权,增加其资产总量和融资能力。适应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要求,事业单位等改制为企业的,其使用的原划拨建设用地,改制后不符合划拨用地法定范围的,应按有偿使用方式进行土地资产处置,符合划拨用地法定范围的,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也可依申请按有偿使用方式进行土地资产处置。《意见》强调,严格国有土地开发利用和供应管理。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明确禁止开发的区域,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供应国有土地,用于与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作价出资或者入股土地使用权实行与出让土地使用权同权同价管理制度。工业用地可采取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
四、放管服改革
民政部等部门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日前,民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通知》要求加大“放”的力度。将投资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项目审批、用地审批、规划报建、施工许可4个阶段。探索实行养老服务建设工程项目区域评估。进一步简化优化养老机构相关审批手续,简化设立养老机构的申请材料。取消部分机构的消防审验手续。支持加快完善服务场所的产权登记手续。《通知》要求强化“管”的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社会评估机制。《通知》要求提高“服”的水平。各地应当及时、主动公布当地养老服务相关的供需信息,便于社会力量和公众了解、查询和利用。《通知》强调提高政府精准推动养老服务发展能力,各地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发放方式应逐步由“补砖头”“补床头”向“补人头”转变,依据实际服务老年人数量发放补贴。
五、地方改革
浙江省出台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意见》提出统筹医疗和养老资源、增加医养结合服务有效供给、提高健康养老服务覆盖面和提升健康养老服务质量的发展导向。到2020年,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更加紧密,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意见》明确,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完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管理,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在养老机构内已按照协议管理的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医保的规定支付。
河北省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引导基金。近日,由河北省政府出资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募集运作的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引导基金正式成立,引导社会资金对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风险投资、股权投资、融资贷款担保等服务。引导基金首期规模8000万元,拟新设或参股若干支子基金,原则上每支子基金最低规模不低于1000万元。引导基金旨在创新财政支出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更多地投入到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领域,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导基金主要通过参股方式,与省内外社会资本及其他政府资金合作设立或以增资方式参股子基金,为河北省创业的高校毕业学生和以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为主的青年创业者领办的创业项目、创业企业提供强大资金支持。
安徽出台《安徽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安徽将通过组织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使农村贫困人口、特困人员以及低保对象中,罹患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等9种大病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根据方案,安徽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以及经省民政厅核实核准的全省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中,罹患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食管癌等9种大病的患者,将根据病情轻重缓急,有计划组织安排到全省131家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同时各定点医院须合理设置医疗服务流程,配备临床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为农村贫困大病患者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对大病患者实施医疗救治。方案要求费用结算上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其发生的合规医药费用通过综合医保“一站式”结算。
黑龙江出台细则降低企业成本。日前,《黑龙江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出台,多举措减轻企业负担,助推企业转型升级。《细则》明确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细则》要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免征范围由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同时,在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方面,引导金融机构将资金向“三农”和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倾斜,降低融资中间环节费用,加大融资担保力度。在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加强对电力、电信、油气、城市供水以及供热、供气、铁路等垄断行业监管,继续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合理降低服务收费标准,全面清理规范行政权力中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