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8 10:15:20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省财政厅:
根据《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09]228号)以及有关文件精神,现下达你省2013年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资金预算 万元。该款列2013年政府预算支出科目“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请按照《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09]228号)、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支持酒类追溯体系建设等商贸流通服务业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建[2012]111号)、《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的通知》(商办秩函[2012]88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会同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制定完善实施方案,落实项目及资金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实施方案及资金安排意见应于2013年11月底前报财政部、商务部备案。要切实加强项目及资金监管,做好配套政策落实,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
附件:2013年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中央补助资金汇总表(不发地方)
财政部
201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