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7/11 10:22:26 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 (记者/欧雅琴)扫一扫燃气瓶上的二维码,就可以查询到这瓶燃气的“前世今生”。8月1日开始,东莞燃气管理新政——《东莞市燃气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就要正式实施了。按照新政,从下个月开始,燃气公司要为每个燃气瓶都建立台账制度,在每个燃气瓶瓶身上都喷涂公司标记或二维码标签。二维码可以显示这瓶燃气从充气到运输,从销售到市民家庭的每一个环节,这让市民用气更放心了。
及时淘汰销毁过期气瓶
很多家庭做饭、洗澡都离不开燃气瓶,但一旦燃气瓶老化损坏极易引发燃气泄漏甚至爆炸,成为燃气使用的一大安全隐患。
东莞燃气管理新政对瓶装燃气经营企业提出严格要求——向用户提供的气瓶、气质以及气量应当符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不得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充气量的误差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使用的气瓶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的周期进行定期检验,及时淘汰、销毁超过使用年限的气瓶,不得给报废、超期未检和不合格的气瓶充装燃气。
对于东莞燃气管理新政的即将实施,作为东莞市场上瓶装燃气的主要提供者,东莞喜威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彭玉祥表示欢迎,称将更加严格规范东莞燃气运营企业和市场的发展,能有效减少黑气等不规范做法。
彭玉祥说,按照国家规定,每个燃气瓶的使用年限为8年,且使用到第4年就要检测一次,检测合格才可以继续使用。为了提升安全和便捷性,近日,喜威在东莞市场上新推出“大脚瓶”燃气瓶,与普通钢瓶相比,“大脚瓶”上的阀门能够安全自动锁闭,能够有效减少因错误操作可能引发的漏气隐患。
建立气瓶管理台账制度
东莞燃气管理新政明确,燃气经营企业需建立气瓶管理台账制度,对自有气瓶喷涂权属单位标记或者安装二维码标签,对进出站气瓶实行登记管理,不得给非自有气瓶或者技术档案不在本企业的气瓶充装燃气;燃气企业应在储配站内按照操作规程充装瓶装燃气,不得在储罐和槽车罐体的取样阀上充装燃气,不得用槽车向气瓶充装燃气或者气瓶间相互充装燃气;不得超过瓶装燃气供应站等级规定的容积存放瓶装燃气;不得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不得利用配送车辆流动销售燃气或者委托不具备资格的送气人员配送燃气。
燃气经营企业如果违反上述规定,不仅将面临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和责令整改,还将面临1万元以下罚款。
对此,彭玉祥表示,已经在全市13个镇街推广的“大脚瓶”的燃气瓶上都印上了可追根溯源的二维码,每个燃气瓶上的二维码都是独一无二的,相当于是每个燃气瓶的“身份证”。市民拿出手机扫一扫燃气瓶上的二维码,就可以查询到这个燃气瓶从充气到运输,从销售到市民家庭的每一个环节。这样,不仅市民用气更放心,燃气企业也更好管理,能有效减少黑气冒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