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10 10:00:35 宜春新闻网
本网讯 黄永东、杨瑛报道:为加快推进全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步伐,实现提升企业质量管理能力、促进监管方式创新、保障消费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目标,经宜春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于上月印发了《宜春市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力推八类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方案》明确,按照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特种设备安全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统筹规划全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要将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陶瓷等作为重点,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推动生产经营企业加快建设追溯体系。建立完善政府追溯数据统一共享交换机制,积极探索政府与社会合作模式,推进各类追溯信息互通共享。有关部门和地区开设统一的公共服务窗口,创新查询方式,面向社会公众提供追溯信息一站式查询服务。
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方案》指出,要推进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陶瓷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在推进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方面,以责任主体和流向管理为核心、以追溯码为载体,加快建设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追溯平台,推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使用信息平台。按照“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原则,选择蔬菜、水果、茶叶、生猪、家禽和淡水产品等6类优势特色农产品纳入追溯范围,逐步推进扩大农产品可追溯管理覆盖面,逐步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推进食品追溯体系建设方面,《方案》指出,要加快全市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规划制定,选取部分县(市、区)作为试点区域,围绕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膳食食品、乳制品、预包装白酒、食品添加剂、食用植物油等试点品种,督促和指导生产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依法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动追溯链条向食品原料供应环节延伸,实行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
同时,推动落实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制度,实现进口食品全程可追溯,防范进口食品质量安全风险。
实现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在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方面,《方案》指出,要推进药品全品种、全过程追溯与监管,建立药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按照国家建立追溯制度、企业建立追溯体系,鼓励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药品生产经营信息的工作原则,实现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在推进主要农业生产资料追溯体系建设方面,《方案》指出,要以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种子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登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全程追溯监管为主要内容,建立主要农业生产资料追溯体系,实施全程追溯管理。
建立特种设备安管追溯体系
在推进特种设备追溯体系建设方面,《方案》指出,要以电梯、车用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等产品为重点,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追溯体系,建立电梯、车用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等重要产品生产、安装、修理、使用、维保、检验全过程追溯信息标准。
在推进危险品追溯体系建设方面,《方案》指出,要将全市生产及经常使用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定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纳入重点产品全程追溯,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销毁全过程可追溯体系。强化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制度,实行烟花爆竹产品全过程可追溯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民用爆炸物品产品流向登记管理,实行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全过程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
改善追溯体系建设市场环境
为切实推进全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方案》要求: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完善制度规范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质量综合治理、促进创新融合发展、加强绩效考核指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消费转型升级,加大可追溯产品品牌推广力度,提高公众对可追溯产品的认知度,培育可追溯产品消费市场,营造全社会关心追溯、使用追溯、支持追溯的良好氛围。
《方案》明确了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市追溯体系建设的规划标准体系得到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追溯数据统一共享交换机制基本形成,初步实现有关部门、地区和企业追溯信息互通共享;形成一批追溯企业品牌,重要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显著提高,社会公众对追溯产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逐步提升,追溯体系建设市场环境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