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9 16:24:00
新华社昆明1月9日电(记者 林碧锋、字强)记者9日从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起,云南将在全省范围内设置“农村便民药柜”,打通农村药品供应“最后一公里”,着力解决偏远农村地区群众“购药远、购药难、购药贵”问题。
根据云南省设置农村便民药柜工作实施方案,“农村便民药柜”由具有配送能力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及其连锁门店设置,经营药品须由设置药柜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统一配送,保证药品质量可追溯。药品价格应与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设在乡镇的连锁药店价格一致。
据介绍,“农村便民药柜”经营品种原则上为常温保存的非处方药。经营品种目录由各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安全有效、经济实惠、符合当地群众用药习惯的要求遴选确定,并报省局备案。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农村便民药柜”的日常监管。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农村便民药柜”基础上开办零售连锁门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