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4/25 15:44:00
新华社北京4月25日电(记者 刘羊旸、崔清新)根据25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拟通过调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将养殖技术成熟稳定的一些人工种群移出该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25日就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作汇报时表示,有地方、专家等提出,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一些人工种群,应与同类野外种群的保护和管理加以区分,采取不同的保护和管理措施。
比如,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一级)的梅花鹿,已有几百年的养殖历史,规模上百万头,其人工种群可以移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这样既符合有关国际公约,也与多数国家通行做法一致。
同时,为了加强对野外种群的保护,防止非法猎捕破坏,二审稿增加规定,明确对不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人工种群,应当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和专用标识,凭专用标识出售和利用,保证可追溯,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审稿还明确,国家支持有关科学研究机构因物种保护目的从事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当使用人工繁育子代种源,建立物种档案和个体数据。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当有利于物种保护及其科学研究,不得破坏野外种群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