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8/24 19:42:00
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记者 谭谟晓)记者24日获悉,质检总局日前发布《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标志着我国进口化妆品将实现信息全过程可追溯。
据了解,质检总局建立了进口化妆品收货人信息化平台,收货人只要登录互联网进入该平台即可填写基本备案信息、进口和销售记录。收货人只需在一个检验检疫机构备案基本信息,就可以自由选择在全国各地口岸到货并申请报检,突破了过去只能在备案地到货并报检的限制,降低了物流成本。
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进口化妆品信息实施全程追溯,可保证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能迅速召回问题产品,保障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