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7/16 16:14:34 山东卫生新闻网
近日,山东省烟台市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暨药品监管工作推进会在烟台财会培训中心召开,烟台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烟台各县市区药品监管负责人员、烟台市局相关人员210余人参会。烟台市食药监局刘文彬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集中学习了烟台市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解读了烟台市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部署了烟台市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任务,推进烟台市药品监管各项重点工作。
刘文彬副局长指出,建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是贯彻国务院、山东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需要,是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需要,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药品质量管理的需要,是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药品追溯体系建设要把握好十个重点方面,大家必须坚定决心、充满信心,加快推进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不折不扣地把药品追溯体系建设贯彻到位、落实到位,确保2020年全面建成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
烟台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对烟台市药品企业信息化追溯平台建设现状及信息化追溯监管平台的建设进行了介绍;生产企业的代表介绍了企业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中如何赋码建设的经验,经营企业代表介绍了如何建设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的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并以实际案例介绍了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在解决经营投诉和质量追踪中的应用。
会上,还对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对《山东省禁毒条例》进行了宣讲,并发放了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