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4 11:19:25 大众网
12月20日,山东省商务厅、财政厅联合组织专家对山东省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示范建设进行评估,专家团实地考察了追溯体现中心银座玉函店、倍全中海社区店、华联超市黄金九九店,并听取了现场工作人员的汇报。随后,还召开了专家评估论证会议。
会上,商务局、承建企业、行业协会、企业代表、第三方机构及监理企业等单位对各环节的工作进行了汇报,经过专家质询、讨论,并最终形成了专家意见。与会国内知名专家对山东追溯体系示范建设给予充分肯定,尤其对全产业链追溯、二维码查询、轻资产管理、标准化建设等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高度评价,省平台、烟台苹果、临沂水蜜桃追溯体系建设顺利通过专家论证。
据悉,开展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的战略高度做出的重大决策。去年6月份,商务部、财政部决定在全国开展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示范建设,山东省以竞争性评审第一名成绩中标。一年多来,经过各市、试点示范企业、各承建单位的共同努力,省级追溯管理平台及直连的近百家企业追溯系统已全面运行。
据了解,2016年7月,山东省中标国家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示范项目。山东省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示范建设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保障民生为核心,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基础,以信息化追溯和互通共享为方向,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坚持运用科学统筹规划和分类分级推进相结合,坚持总体设计与信息共享相结合,建立健全标准体系,鼓励创新工作模式,着力打造有效衔接的全过程追溯,争取到2020年加快形成覆盖全省、先进适用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形成完整的“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追溯信息与信息共享机制,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与公共安全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与前期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不同,山东省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示范建设更加注重客体信息采集,更加注重追溯信息的有效传输,更加注重信息反馈的消费体验感,更加注重系统标准化建设和平台接入的开放性,呈现以下四个鲜明特点:
(一)突出生鲜蔬菜质量的追溯信息采集。山东省追溯体系示范建设将生鲜蔬菜追溯信息采集,从称重环节移植到检测环节,通过加强对生鲜蔬菜的检验检测获取追溯客体质量信息。一是升级改造连锁超市配送中心,加强检测能力建设,落实食品安全法“批批检”要求,实现对商品质量信息的全面采集。二是加强食用农产品可追溯供应商、“老字号”企业、特色产品企业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及时上传企业自检和社会检测信息,满足消费需求对追溯商品质量信息要求。三是全面落实生鲜蔬菜产地证制度,在一级批发市场进场环节配备高拍仪,将纸质产地证转换为数字文件,实现追溯信息的无限拆分。
(二)突出追溯信息传输与企业资源管理系统对接。为有效解决前期肉菜流通追溯体系与企业经营管理“两张皮”问题,加强追溯试点示范企业信息化建设:对信息化基础较好的连锁超市、大型生产企业,采取CS方式与省平台链接,对企业ERP系统进行追溯信息化改造,实现商品检测信息与配送批次的逐一对应;对信息化基础较为薄弱的可追溯供应商、“老字号”、特色产品企业,采取BS方式与省平台链接,由省平台集成企业所上传的追溯信息。同时,采取统一标准、分级发码的方式,由省和各市平台分别与所辖追溯试点示范企业开展数据交换,对符合标准的追溯产品赋予追溯二维码,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不赋码。既保证了二维码追溯产品信息的真实性,又可督促企业及时上传追溯信息。
(三)突出追溯信息反馈的应用性和消费体验感。为拓展追溯大数据应用的广泛性,设计了三个层面的应用程序。一是基于政府管理者应用的的数据模型,包括追溯产品量价分析、追溯企业经营状况、追溯信息异常监控等。二是基于追溯试点企业应用的数据分析,包括追溯产品加权指数、本企业追溯产品销售情况等。三是基于消费者应用的二维码查询,采用手机微信扫码程序,不用下载专用APP软件,提高消费者应用普遍性,同时规定追溯信息所包含的经营者、产品质量等信息内容,增强消费体验感。
(四)突出追溯建设系列标准的规范化建设。省商务厅联合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山东商职院、中检集团山东公司、上海中信信息等单位,联合发起制定《食用农产品合格供应商通用规范·果蔬》(T/SDAS 5-2016),由山东标准化协会发布实施,该标准规定了果蔬类可追溯供应商在质量控制、产品检验、产品追溯、标识、管理体系建立与实施、评价与改进等方面的通用要求。同时,深入推进追溯体系标准化研究,提出了《山东省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方案》,拟制定一整套食用农产品标准体系,包括三大类共39项细则标准,由省级配套资金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