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4/19 8:48:00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2018年第2批休闲服装等
27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国市监质监函〔201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018年第1季度,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了休闲服装等27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涉及日用及纺织品、电子电器、轻工产品、农业生产资料、机械及安防、电工及材料等6类产品。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本次共抽查2023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其中有17批次产品涉嫌假冒或无CCC证书,已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对2000家企业生产的2006批次产品进行了检验,有1636批次合格,产品抽查合格率为81.6%;检出370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8.4%。抽查产品中,水表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低于5%;内衣(针织内衣)、玩具、农用薄膜3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介于5%至10%之间;休闲服装、西服大衣、床上用品、旅行箱包、背提包、吸油烟机、电烤箱及烘烤器具、电压力锅、室内加热器、电磁灶、电冰箱、家用电动洗衣机、电源适配器、液晶显示器、移动电话用锂离子电池、手持式信息处理设备、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厨房机械、衣料用液体洗涤剂、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滴灌带、砂轮、阀门23种产品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高于10%。
(二)按照抽查产品类别划分,日用及纺织品抽查检验了856家企业生产的856批次产品,包括休闲服装、内衣(针织内衣)、西服大衣、床上用品、旅行箱包、背提包、玩具7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7.2%;电子电器抽查检验了632家企业生产的637批次产品,包括吸油烟机、电烤箱及烘烤器具、电压力锅、室内加热器、电磁灶、电冰箱、家用电动洗衣机、电源适配器、液晶显示器、移动电话用锂离子电池、手持式信息处理设备、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厨房机械13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0.1%;轻工产品抽查检验了98家企业生产的99批次产品,包括衣料用液体洗涤剂和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2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3.1%;农业生产资料抽查检验了143家企业生产的143批次产品,包括农用薄膜和滴灌带2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5.9%;机械及安防抽查检验了90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水表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4.4%;电工及材料产品抽查检验了181家企业生产的181批次产品,包括砂轮和阀门2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2.7%。
(三)本次抽查的主要特点。本次监督抽查工作,实行抽检分离、招标入围、市场买样和过程监控等多项改革举措,有效落实监督抽查制度改革要求。一是全面实施抽检分离,抽查与检验两个环节由不同主体实施。二是地方质监部门科学组织实施,统筹调配本省抽样力量,基层监管人员全程参与抽样,有效保证了抽样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力推进监督抽查制度改革。三是深化“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采用双随机软件,随机确定承检机构,随机确定抽查企业,对承检机构与抽查企业进行随机匹配。四是采用招标入围的方式,公开、公正、科学地遴选承检机构,落实抽检分离要求。五是实行市场买样和生产企业抽样相结合,对休闲服装、内衣(针织内衣)、西服大衣、床上用品、旅行箱包、背提包、玩具、电磁灶、电源适配器、衣料用液体洗涤剂等10种产品采取市场买样方式进行抽查。六是全面实行视频可视化监控,实行远程指挥,监控抽样全过程,提供可追溯性的证据。七是继续突出抽查产业集聚区,对家用电动洗衣机、移动电话用锂离子电池、厨房机械、滴灌带、农用薄膜等产品集中产区的生产企业进行了重点抽查。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休闲服装。抽查了12个省(市)200批次休闲服装产品,其中3批次产品涉嫌假冒,已移送相关部门处理。检验的197家企业生产的197批次产品中,36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8.3%。重点对产品的甲醛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pH值、耐水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光汗复合色牢度、纤维含量指标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产品纤维含量、pH值、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
(二)内衣(针织内衣)。抽查了11个省(市)120批次内衣(针织内衣)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涉嫌假冒,已移送相关部门处理。检验的119家企业生产的119批次产品中,1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9.2%。重点对产品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纤维含量、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拉伸弹性回复率、保温率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纤维含量和保温率。
(三)西服、大衣。抽查了9个省(市)90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西服、大衣产品,其中2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3.3%。抽查产品包括西服、大衣、西裤、西服套装4种,重点对产品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干洗色牢度、纤维含量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发现问题是,有18批次产品纤维含量不合格,6批次产品色牢度不达标。
(四)床上用品。抽查了13个省(市)90家企业生产的90批床上用品,其中1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3.3%。重点对产品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纤维含量、絮用纤维原料要求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纤维含量、pH值、耐干摩擦色牢度。
(五)旅行箱包。抽查了7个省(市)90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旅行箱包产品,其中40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44.4%。重点对产品的拉杆耐疲劳性能、行走性能、振荡冲击性能、耐冲击性能、拉链平拉强力、缝合强度、箱(包)锁、旅行包面料摩擦色牢度、游离甲醛(面料、里料)、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面料、里料)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振荡冲击性能、耐冲击性能、行走性能。
(六)背提包。抽查了8个省(区、市)90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背提包产品,其中17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8.9%。重点对产品的振荡冲击性能、缝合强度、配件、拉链耐用度、摩擦色牢度(沾色)、游离甲醛、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振荡冲击性能、缝合强度、摩擦色牢度(沾色)。
(七)玩具。抽查了4个省(市)180家企业生产的180批次玩具产品,其中10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6%。重点对产品的机械物理性能、燃烧性能、特定元素的迁移(锑、砷、钡、镉、铬、铅、汞、硒)、标志和使用说明四大类共6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的问题是机械物理性能类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八)吸油烟机。抽查了7个省(市)57家企业生产的57批次吸油烟机产品,其中10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7.5%。重点对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内部布线、噪声等2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机械强度、结构、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噪声、能效等级。
(九)电烤箱及烘焙器具。抽查了2个省38批次电烤箱及烘焙器具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涉嫌无CCC证书,已移送相关部门处理。检验的37家企业生产的37批次产品中,有6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6.2%。重点对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耐潮湿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非正常工作、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十)电压力锅。抽查了3个省42家企业生产的42批次电压力锅产品,其中1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6.2%。重点对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输入功率和电流、非正常工作、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
(十一)室内加热器。抽查了7个省(市)50家企业生产的50批次室内加热器产品,其中10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0%。重点对产品的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耐潮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
(十二)电磁灶。抽查了5个省(市)21批次电磁灶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涉嫌无CCC证书,已移送相关部门处理。检验的20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产品中,有9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45%。重点对产品的安全、能效和电磁兼容指标等方面1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能效等级、端子骚扰电压、电磁辐射骚扰。
(十三)电冰箱。抽查了10个省(市)52家企业生产的52批次电冰箱产品,其中10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9.2%。重点对产品的储藏温度、耗电量、冷冻能力、能效等级、连续骚扰电压、连续骚扰功率等2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噪声、总容积、储藏温度、耗电量、冷冻能力、能效等级。
(十四)家用电动洗衣机。抽查了7个省(市)54家企业生产的54批次家用电动洗衣机产品,其中1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2.2%。重点对产品的单位功效耗电量、单位功效用水量、洗净比、漂洗性能、含水率、连续骚扰电压、连续骚扰功率等2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机械强度、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漂洗性能、洗净比、连续骚扰电压。
(十五)电源适配器。抽查了6个省(市)的80批次电源适配器产品,其中8批次产品涉嫌无CCC证书,1批次产品涉嫌假冒,1批次产品涉嫌假冒且无CCC证书,上述产品均已移送相关部门处理。检验的65家企业生产的70批次产品中,1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7.1%。重点对产品的安全、能效和电磁兼容指标等方面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电气绝缘、爬电距离、电气间隙、直插式设备、发热要求、抗电强度、电源端子和电信端口的传导骚扰、辐射骚扰场强、空载状态能效限定值。
(十六)液晶显示器。抽查了8个省(市)22家企业生产的22批次液晶显示器产品,其中8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6.4%。重点对产品的接地导体及其连接的电阻、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抗电强度、电气绝缘、发热要求、导体的端接、亮度、对比度、亮度一致性、视角、响应时间、能源效率、关闭方式下的能耗、电源端子和电信端口的传导骚扰、辐射骚扰场强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发热要求、电源端子和电信端口的传导骚扰、辐射骚扰场强。
(十七)移动电话用锂离子电池。抽查了8个省(市)77家企业生产的77批次移动电话用锂离子电池产品,其中10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3%。重点对产品的额定容量测试、高温外部短路、过充电、热滥用、过压充电、欠压放电、外部短路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热滥用、额定容量测试、高温外部短路、过压充电。
(十八)手持式信息处理设备。抽查了3个省(市)22家企业生产的22批次手持式信息处理设备产品,其中5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2.7%。重点对产品的字符集、汉字字型、节能、接口、工作温度下限、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抗电强度等1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电源端子骚扰电压、辐射骚扰场强。
(十九)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抽查了4个省(市)38家企业生产的38批次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产品,其中14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6.8%。重点对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连续骚扰功率、连续骚扰电压等1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输入功率和电流、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连续骚扰电压、连续骚扰功率。
(二十)厨房机械。抽查了6个省(市)96家企业生产的96批次厨房机械产品,其中1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1.5%。重点对产品的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内部布线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
(二十一)衣料用液体洗涤剂。抽查了11个省(市)的40批次衣料用液体洗涤剂,其中1批次产品涉嫌假冒,已移送相关部门处理。检验的38家企业生产的39批次产品中,4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0.3%。重点对产品的总活性物、pH值、总五氧化二磷、规定污布的去污力等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总活性物、规定污布的去污力。
(二十二)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抽查了4个省(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其中9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5%。重点对产品的燃气系统气密性、火焰稳定性、无风状态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防止不完全燃烧安全装置、熄火保护装置、烟道堵塞安全装置、风压过大安全装置、防干烧安全装置、接地措施、电气强度、热水产率、热效率和能源效率标识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无风状态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防止不完全燃烧安全装置和能源效率标识。
(二十三)农用薄膜。抽查了21个省(区、市)83家企业生产的83批次农用薄膜产品,其中7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8.4%。重点对产品的拉伸强度/拉伸负荷、断裂伸长率/断裂标称应变、直角撕裂强度/直角撕裂负荷、透光率、雾度、初滴时间、厚度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拉伸负荷、直角撕裂负荷、厚度。
(二十四)滴灌带。抽查了9个省(区、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滴灌带产品,其中30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0%。重点对产品的外观、内径极限偏差、壁厚极限偏差、滴水孔/滴水口间距、流量均匀度、耐静水压试验/耐静水压性能、爆破压力、拉伸性能/耐拉拔性能、不透光性及炭黑含量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壁厚极限偏差、流量均匀度、拉伸性能/耐拉拔性能、炭黑含量。
(二十五)水表。抽查了20个省(区、市)的90家企业的90批次水表产品,其中4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4.4%。重点对产品的示值误差、压力损失、用水控制功能、机电转换误差、静磁场、静压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压力损失、静压。
(二十六)砂轮。抽查了12个省(市)的92家企业的92批次砂轮产品,其中16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7.4%。重点对产品的回转强度、孔径、不平衡量、裂纹、黑心、哑声、硬度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回转强度、孔径、硬度。
(二十七)阀门。抽查了13个省(区、市)的89家企业的89批次阀门产品,其中25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8.1%。重点对产品的铸钢件表面质量、阀杆直径测量、阀体壁厚测量、低压密封试验、上密封试验、高压密封试验、壳体试验、蝶板承压能力、扳口对边最小尺寸、管螺纹精度、阀体材质成分分析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阀体壁厚测量、阀杆直径测量、低压密封试验、阀体材质成分分析。
三、跟踪抽查分析
在本次抽查的产品中,近5年已连续跟踪抽查2次以上的产品共有25种,涉及456家企业,占本次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92.6%。其中,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企业79家,有19家企业本次抽查不合格,60家企业本次抽查合格;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合格企业377家,有34家本次抽查不合格,有343家本次抽查合格。
四、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
(一)对于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特别是连续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应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
(二)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较高的产品,如滴灌带、电磁灶、旅行箱包、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阀门、电压力锅、液晶显示器、西服大衣、手持式信息处理设备、家用电动洗衣机等,要加大对生产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
(三)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附件:1. 2018年第2批休闲服装等27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2. 2018年第2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企业名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18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