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8/8 11:23:44 汶川县农畜水务局
为加快推进汶川养殖业绿色发展,大力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进一步维护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医 〔2018〕 13号)以及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 〔2018〕 458号)文件要求,结合汶川实际,汶川县于8月1日至3日,在漩口镇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养殖场试点工作。
为加强兽药经营监管 , 实现兽药购进、销售和使用全过程的可追溯、可监控、可倒查,按照农业部和四川省州相关要求,汶川县在开展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养殖场试点工作的同时,在汶川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兽药经营环节二维码追溯体系建设。
一是摸清家底 , 确定兽药经营店名录。汶川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组织人员, 对汶川县4家兽药经营店的经营情况进行了摸排核实,现场宣讲开展兽药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详细掌握了兽药经营店人员力量、二维码扫码枪配备及参与积极性等基本情况。
二是排查清理 , 规范兽药市场。对兽药经营店规范经营情况进行排查清理,督促兽药经营店严格选择供货生产企业,再次重申2018年1月1日后生产的兽药产品包装必须附二维码,未使用统一的兽药二维码标识和未上传生产信息数据兽药生产企业的产品,经营店不允许再销售。
三是督促指导 , 推进体系建设。汶川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积极督促企业开展追溯工作 , 安排专人从APP安装、企业信息注册、产品信息核实、倒查等工作全程进行指导和协调 , 及时为企业答疑解惑 , 确保企业全面掌握了追溯系统的操作要领和技术要求。目前汶川县已有1家兽药经营店完成了追溯系统的安装和企业信息的登记注册 ,3家兽药经营企业正在进行登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