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9/10 9:33:55 扬子晚报网
江苏南京每支疫苗都将全程可追溯。南京市政府办公厅新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中除要求加强疫苗流通管理,确保疫苗供应质量外,也要求规范预防接种管理,提高接种服务水平。
规范疫苗集中采购
目前疫苗主要分为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的第一类疫苗,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称为第二类疫苗。《意见》中明确,第一类疫苗由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标采购后分发南京市、区疾控中心。第二类疫苗,在省级集中采购完成后,南京各区建立二类疫苗遴选制度,成立区疫苗遴选委员会,确定疫苗采购品种,与疫苗生产企业签订采购供应合同,并供应给辖区的接种单位。
加强疫苗冷链配送管理
疫苗对温度敏感,温度过高会失效或减效,需要通过全程冷链来保证疫苗质量和效果。根据我国疫苗流通的相关规定,疫苗必须冷链运输。《意见》中规定,第一类疫苗,由疫苗生产企业供应给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后,再由南京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逐级分发至接种单位。第二类疫苗,由疫苗生产企业直接向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送,也可委托具备药品冷链运输条件的企业配送,再由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供应给接种单位。南京市卫生计生委、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建立健全疫苗冷链配送管理体系,加强冷链储运过程的规范化管理,指导疫苗生产企业选择具备较好冷链储运条件的配送企业,发挥集中配送的效率优势。
加强疫苗全程追溯管理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南京市卫生计生委将根据国家、江苏省统一部署,加快推进疫苗追溯信息系统建设,采取信息化手段,加强疫苗流通和使用全过程追溯管理。南京市卫生计生委将加快对南京市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构建集疫苗采购配送、冷链全程管理、接种全程服务、视频远程督导、接种反应监测、免疫效果评估于一体的预防接种综合管理平台,实现预防接种信息的实时交换与共享。
加强第二类疫苗接种管理
南京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综合评估相关疾病负担和疫苗安全性、有效性、卫生经济学评价、供应能力等因素,经专家论证后,会同财政等部门提出将有关疫苗纳入第一类疫苗的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加快推进将水痘疫苗等安全、有效、财政可负担的第二类疫苗纳入第一类疫苗,使群众享受到更加优质的接种服务。
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
《意见》中还提出了进一步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提高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及鉴定水平,按规定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工作。落实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通过保险等形式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受种者予以补偿,鼓励疫苗生产企业参与第二类疫苗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提高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效率和补偿水平。(记者 薛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