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8/26 18:39:30 国家标准委办公室
标委办农联〔2016〕124号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发展改革委产业司,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公安部治安局,农业部监管局,卫生计生委药政司,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科技标准司,各相关标准化技术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科学规划和协调指导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经商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国家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李桂军 010-82261024
于世伟 010-85093316
国家标准委办公室 商务部办公厅
2016年8月26日
国家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方案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以下简称《意见》),加强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统筹协调,科学规划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追溯标准体系,加快基础共性标准制定和实施,发挥“标准化+”效益,强化标准化服务和支撑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面落实《意见》提出的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任务要求,基于重点行业、重要产业追溯体系建设现状和发展需求,加强追溯标准体系顶层设计的组织和协调,科学规划重要标准制修订工作,统筹考虑追溯模式和技术创新,总结提炼追溯标准化建设规范和核心技术,通过研制和实施一批基础共性标准,进一步规范全国追溯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实现产品全过程通查通识、各环节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支撑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作用显著增强。
二、工作原则
统筹规划,分类施策。围绕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现状和发展需要,加强标准化工作统筹和顶层设计,统一规划标准体系构建,明确各级标准定位和各类标准功能,结合行业需求,分类制定追溯标准,强化标准化支撑追溯体系建设基础性和战略性作用。
多方参与,协同推进。追溯体系建设涉及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需要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生产企业等共同参与,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营造标准化共治格局。
自主可控,急用先行。标准研制优先采用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建立自主可控可管的标准体系,服务国家经济产业发展需要,确保国家经济、产业、社会安全。以需求为导向,以统一追溯信息、识别技术、对象标识规则、数据采集格式、数据接口协议及体系认证为目的,加紧研制一批基础共性和专用标准。
开放共享,协调一致。充分利用各行业各领域已建立的追溯体系相关标准规范,通盘考虑加以吸收借鉴,促进标准制定工作有效衔接,加强各级各类标准相互协调配合,促进各行业追溯系统互联互通、各类产品追溯技术相互协同。
国际接轨,深化合作。结合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借鉴国际上追溯体系建设标准化先进经验和成果,加强关键技术指标适用性研究,通过标准对接强化产品信息融合互通,便于商品国际流通,促进国际贸易平稳进行。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追溯标准化基础研究
根据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需要,重点组织开展追溯业务模式、信息服务平台、追溯识别技术等核心指标标准化前期研究,提升追溯标准体系和重要标准制修订工作科研技术含量,促进标准化工作支撑和服务追溯体系建设能力。
(二)制定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
研究制定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加强追溯标准化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提出下一步追溯标准化具体目标、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指导各地方、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有序开展追溯标准化工作。
(三)建立和完善重要产品追溯标准体系
分析研究和梳理追溯领域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根据重点产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及回收处理等全流程追溯要求,通盘考虑不同产品特性和不同环节追溯特征,按照不同层级、不同类别标准定位和功能,提出支撑追溯体系建设的标准体系框架,分阶段明确重点标准制修订工作任务。
(四)研制一批重要产品追溯基础共性标准
根据目前各行业、各类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情况,聚焦不同产品、不同环节追溯系统互联互通、产品全过程通查通识,开展标准化需求分析,加紧研制一批基础共性标准,规范追溯信息、对象标识、识别技术、信息服务接口等核心信息技术指标,同时组织研制一批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专用标准和实施指南。
(五)探索开展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试点示范
围绕追溯体系建设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适时选择标准实施基础好、积极性高的行业和地区,探索开展形式多样的追溯标准化试点示范,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推动标准有效实施。同时,通过倒逼机制,不断增强标准的适用性、科学性和合理性,动态完善追溯标准体系和关键技术指标。
(六)开展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实施后评估
基于统一追溯数据采集格式、标识规则、感知技术、传输格式、接口协议及体系认证等标准,建立追溯数据共享交换机制,整合国内部门、行业或地区追溯信息管理平台,建成国家重要产品追溯统一管理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及产品全过程通查通识,面向政府、企业、公众提供追溯信息一站式服务,通过平台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建立追溯标准评估评价体系,依靠第三方开展标准实施后评估。
四、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2016年6月~9月)。结合《意见》有关工作部署,开展重点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情况调研和标准化工作需求分析,制定《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和重点任务。成立追溯标准化工作推进组和专家组,加强统筹协调和技术指导。
(二)标准体系研究(2016年6月~2017年6月)。围绕《意见》提出的七大类重点产品,梳理分析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结合各行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需要,组织开展追溯标准体系框架研究。征集一批基础通用标准研制项目,重点围绕核心技术标准、应用标准、产品规范、标识标准、解析网络标准、数据模型标准、数据接口标准等方面。
(三)制定指导意见(2016年6月~2017年12月)。针对《意见》明确的七大类重要产品,通过召开座谈会、标准需求分析会等方式,加强追溯标准化工作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组织制定《关于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标准化支撑和服务追溯体系建设的工作思路、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
(四)研究制定一批急用标准(2016年9月~2016年12月)。根据急用先行原则,紧密贴合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具体需求,以统一追溯信息、对象标识规则、数据采集格式、数据接口协议及体系认证为目标,加紧研制一批急用的基础共性和专用标准,并在统一的追溯标准体系框架下逐步完善。
(五)开展试点示范(2017年1月~2019年6月)。基于重点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情况,统筹考虑相关标准研制工作,有重点选择在某一行业、区域或某种产品,探索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增强重要标准实施效果,发挥标准化辐射带动作用。
(六)标准实施反馈和实施后评估(2019年1月~2010年12月)。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流程、技术、方法研究,以国家重要产品追溯统一管理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依托,建立基础共性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收集标准实施情况,分析验证标准指标科学合理性,完善标准体系,促进标准有效执行。
五、组织机构
为统筹推进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研究讨论推进工作过程中有关问题,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成立追溯标准化工作推进组和专家组。
具体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追溯体系建设是提升企业质量管理能力、促进监管方式创新、保障消费安全的重要手段,是国家一项基础性工作。加强追溯标准化工作,完善标准体系,强化追溯体系建设技术支撑和服务,是《意见》明确的重点工作。
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技术复杂、专业性强,工作过程中遇到有关问题,要加强信息沟通和情况交流,在工作推进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好各项工作,尤其要注重各级标准的功能定位和各类标准间的协调配套。及时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认真做好追溯标准的宣贯实施,充分发挥标准化的引领作用,为我国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
各部门、各行业、各技术机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参与、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确保本方案顺利实施。
附件
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组织机构
为统筹推进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研究讨论推进工作中有关问题,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方案》,经研究,决定成立追溯标准化工作推进组和追溯标准化专家组。
一、追溯标准化工作推进组
(一)人员组成
组长:国家标准委副主任 崔钢
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副巡视员 赵传义
成员:中央网信办信息化局副局长(巡视员) 董宝青
发展改革委产业司副司长 卢卫生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副司长 沙南生
公安部治安局副局长 钱熊飞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副主任 罗斌
卫生计生委药政司副司长 张锋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副局长 高继轩
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三处处长 张兴林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科技标准司副巡视员 任玫玫
商务部市场秩序司流通安全处调研员 于世伟
国家标准委农业食品部副主任 孙华
(二)主要职责
加强追溯标准化工作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重点任务,研究确定追溯标准化工作总体思路;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并督促相关工作落实;审议重要产品追溯标准体系框架和制修订工作重点。
为加强沟通和交流,在推进组中建立联络员工作机制,主要负责追溯标准化相关工作的组织落实,共同研究工作过程中有关情况,协调各领域工作的同步开展和协同推进。成员包括:
中央网信办信息化局信息经济处副调研员 龙海泉
发展改革委产业司轻纺处处长 李平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标准处处长 盛喜军
公安部治安局十处处长 亓希国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监管处副处长 杨岚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处长 张梦飞
卫生计生委药政司药品供应处副调研员 郝敏哲
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三处处长 张兴林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科技标准司综合处调研员 严志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信息中心副处长 张原
商务部市场秩序司流通安全处调研员 于世伟
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质量信用处处长 王良军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检验处副处长 胡素峰
国家标准委农业食品标准部农业处处长 蔡彬
国家标准委农业食品标准部食品处副处长 王乃铝
二、追溯标准化专家组
专家组分为总体组和专业组
(一)总体组
1.人员组成
组 长: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 邱月明
副组长: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副主任 赵箭
成 员: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物联网中心
副主任 王文峰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副处长 杨玲
农业部蔬菜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常务副主任 徐东辉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高工 李廷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监管部处长 王孝霞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信息中心书记副主任 洪晓顺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信息中心副主任 陈锋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农食所所长 刘文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技术部主任 李素彩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内贸信息中心流通溯源部总经理 任晓涛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农食所研究员 马爱进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外聘专家 刘普合
上海中信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外聘专家 张信定
北京交通大学物流标准化研究院所长 张铎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事故中心副主任 王辉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高工 黄强华
中国防伪行业协会总工 陈锡荣
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教授级高工 高兰
2.主要职责
为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提供咨询和技术指导,做好标准体系建设顶层设计,加强各专业组工作组织协调,协调指挥追溯标准化工作基础研究,研究提出加强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的指导意见建议,分析论证重要产品追溯标准体系框架和标准制修订工作重点,审查跨领域、跨部门、跨产品等基础共性标准工作建议。
(二)专业组
为加强各领域标准化工作技术支撑,总体组根据具体工作情况和实际需要,可成立专业组,分别负责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和稀土产品等专业领域标准化工作,研究提出标准体系和制修订工作项目建议。
抄送:质检总局质量司。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