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5/26 10:08:40 中国网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自201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等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
追溯体系是利国、利民、利企的互联网和物联网深度融合集成应用,每个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都需要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党中央国务院近年多次发文,所涉及追溯对象集中在农产品(包括肉类、蔬菜、水果、大菱鲆等)、食品(包括茶叶、乳品、粮油、酒类产品与保健食品)、药品等。
食品安全是我国最让人担忧的十大安全问题之首,汪洋副总理曾说“1%的食品安全风险,落到一个消费者、一个家庭头上,都是100%的不安全”。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实现食品源头可查、风险可控,建立追溯体系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已经被列为我国“十三五”的一项战略工程。2015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95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追溯体系,以提升企业质量管理能力、促进监管方式创新、保障消费安全。“十三五”计划中加快推进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要求2020年建成互通共享的全国食品追溯体系,让“可溯源”食品走进百姓餐桌。
专业第三方食品追溯平台卓奇食品追溯平台总经理符春彦先生说:追溯不仅是查询信息的手段,也能有效起到防伪的作用,帮助消费者区分真伪。卓奇食品追溯平台,实现食品安全“管理-自律-监管”三位一体架构,上承食品企业政府监管系统,下接企业内部追溯管理系统,构建了科学、准确、快捷的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保证了信息的快速流通,可有效满足食品企业和监管部门对食品追溯信息的总体要求。是快速有效召回问题食品的有力工具,是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的最佳保护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