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12 10:08:14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近日,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发布关于做好农药追溯相关信息系统数据对接准备工作的通知。通知原文如下: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关于做好农药追溯相关信息系统数据对接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药检定(管理)所(站、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药检定所:
为落实《农药管理条例》《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及农业部第2579号公告的规定,建设农药信息化追溯体系,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和商务部等七部委《关于推进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商秩发〔2017〕53号)要求,建立农药追溯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实现中国农药数字监督管理平台与有关地方、企业、第三方追溯系统之间的对接,推进农药追溯体系互联互通,现将数据对接准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农药数字监督管理平台将建立全国农药质量追溯系统,先期支持企业落实农药标签二维码及追溯管理相关要求,并逐步推进与地方、企业自建或第三方追溯系统的数据对接,归集农药产品追溯信息,提供统一的查询服务,加强对农药监管工作的数据支持。全国农药质量追溯系统计划于2017年10月上旬上线试运行。
二、农业部正加快推进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梳理制定政务信息资源和数据清单,建立统一的标准规范体系,促进数据交换共享。我所将按照有关要求,抓紧制定追溯数据采集标准及对接规范,并遵循农业部统一的信息资源标准,加快推进数据对接。相关标准及规范将在中国农药信息网(www.chinapesticide.gov.cn)及时公布,请密切关注。
三、正在建设或计划建设农药追溯系统的省份,请主动与我所沟通联系,明确农药追溯数据对接要求。请各单位将本通知要求传达辖区内农药生产企业,并在宣贯培训中做好全国农药质量追溯系统的宣传介绍,鼓励企业自愿采用该系统落实追溯要求,并鼓励企业自建或第三方追溯系统主动对接。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