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5/25 15:25:00
新华社长沙5月25日电(记者 谢樱)记者25日从湖南省人社厅获悉,湖南省将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尘肺病患者提供专项医疗救治救助。全省2017年计划救助尘肺病农民工1000人,申请救助补贴的时间可追溯至2017年1月1日。
湖南省是尘肺病多发地区。不少罹患尘肺病的农民工既未参加工伤保险,原用人单位又不复存在或无法确定劳动关系,治疗费用难以保障,患者因病致贫、返贫现象普遍。
湖南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申请专项医疗救治救助的农民工尘肺病患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具有湖南省内户籍;确诊为职业性尘肺病或临床诊断的尘肺病,必须由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机构认定;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无法确认劳动关系(原则上曾享受过用人单位的一次性政策补偿待遇的患者不纳入本次救治救助);参加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患者可持本人身份证、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尘肺病临床诊断证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等相关材料,到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审核认定。
救治救助工作限在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在非定点机构诊治的,不享受本方案救治救助待遇。定点机构必须具备尘肺病诊治的相关能力。
记者了解到,尘肺病农民工基本医疗救治实行单病种包干、总额费用控制。经审核认定为救治救助对象的患者住院治疗费用先由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65%,剩余费用由救助资金和患者共同支付。其中,符合条件的患者中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救助资金按照100%的比例予以救助;其他符合条件的患者救助资金按照80%的比例予以救助,患者个人按费用标准的20%付费,救助资金补助不超过5000元/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