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9 17:52:32
概况
基诺族总人口为20899人(2000年),是云南省人口较少的7个特有民族之一,1979年被国家正式确定的祖国民族大家庭成员的单一民族。基诺族主要聚居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基诺山基诺族民族乡及四邻的勐旺、勐养、勐罕,勐腊县的勐仑、象明也有少量基诺族散居。
“基诺”是本民族的自称,可释意为“舅舅的后人”或 “尊重舅舅的民族”。过去汉语译为“攸乐”,故又习称其居住的基诺山为“攸乐山”。
景洪市东北部的基诺山基诺族民族乡(以下简称基诺乡),是全国唯一的基诺族民族乡。该乡风景秀丽,俗称基诺山或基诺洛克山,东连勐腊县勐仑镇,南邻勐罕镇(橄榄坝),西接勐养镇,北毗大渡岗乡。基诺山属横断山系无量山脉末梢中的丘林地带,总面积623平方公里,拥有国有森林约45万亩,轮歇地21.33万亩,国家自然保护区8.6万亩,其他用地16万亩,95%的土地坡度在25度以上。地势东南部低,西北部高,以亚诺山最高,海拔1482.5米, 小黑江岸最低, 海拔550米。基诺山地处热带山区,年平均气温在18至20摄氏度之间,年降雨量约1100毫米,年均日照数1852.14小时。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无霜,全年分旱、湿两季,5至9月为雨季,其中7、8月为盛雨季节,其它月份为旱季。澜沧江与勐仑江相夹,境内地形蜿蜒起伏,河溪纵横交错,主要河流有帕尼河、小黑江、少纽河、么洋河、亚诺河等。土壤系紫色沉积沙岩和季雨林条件下发育的赤红壤,有机质较多,土质颇厚、湿润肥沃、物产丰富,山地植被随山势呈垂直分布,海拔1000米以下为热带雨林,海拔1000米以上为热带常绿阔叶林。
基诺山的动植物资源非常丰富。沟谷中古木参天,藤木攀缠,山梁上青翠碧绿,林波涟漪,覆盖着茂密的原始阔叶林和多层次的植物群落。其中森林树种1000多种,经济作物2000多种,常用的中药树30多种,野生果类和奇花异草不计其数。基诺族以旱稻、水稻、玉米为主要农作物,经济作物主要有茶叶、棉花、砂仁等。基诺山是出产著名普洱茶的六大茶山之一,古老的茶林已有数百年的历史。盛产香蕉、木瓜等亚热带水果。茂密的原始森林中生活着印支虎、亚洲象、野牛、野猪、野象、犀鸟、长臂猿、孔雀等珍禽异兽,有哺乳动物100多种,鸟类420余种,两栖动物36种,爬行类60多种,鱼类100余种。铜、铅、铁、银、油等矿产资源也极为丰富。
基诺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语音、词汇上同彝语支、缅语支都有明显的对应关系,但在语音、词汇、语法上有自己的特点。基诺族日常生活中使用基诺语。基诺族没有文字,过去多以刻木、刻竹,记数、记事。在汉文献中,直到清朝初期才有关于“攸乐”人的零星记载。现在政治生活中大多使用汉语,学校进行汉语教学,并辅之以基诺语。
历史沿革
关于基诺族的族源,有土著说和南迁说两种。“基诺”一词源于基诺族先民在杰卓山居住的时代,当时出现了“基诺洛克”的名称,“基”为舅舅,“诺”为跟在后面的,直译是“跟在舅舅后面的人”。相传基诺族的发祥地是“司杰卓米”。它是基诺山东部边缘一座海拔近1440米的高山,现在称为孔明山。至今,阿哈、阿希两支系以及居住在勐旺乡补元行政村的乌优支系居民,回顾祖先迁徙路线,都不约而同地把发祥地指向这座高山。这说明在很早以前,基诺族的先民就生活在基诺山及周围地区。
基诺族定居在基诺山之初,可能还处在母系社会发展阶段。传说最早居住在“杰卓”的是一个寡妇,生了七男七女,兄妹互相结婚,后来人口繁衍,便分化出两对寨子——可以通婚的两对氏族集团。第一对寨子是词通和曼锋,词通是“父寨”,曼锋是“母寨”,往后他们又发展出曼雅、窝庄、回真、生牛等10个儿女寨,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基诺山的前半山。另一对寨子是曼坡(父寨)和曼飘(母寨),其繁衍的儿女寨有竜帕、莫羊、炸共等九寨,是为后半山。
关于两对父母寨的世系已经不得而知,但子女寨的世系还可以获得。据1958年调查,曼雅寨是词通寨分出来的“大儿子”,建寨人是姐右,后经右保、保姐、巴保姐、姐腰、腰八、八撒、撒姐、姐白腊、白腊腰、腰子、不勒姐等已有12代,若以25年一代计算,曼雅寨已有300多年的历史。后半山的曼卡寨分离出来的时间较晚,从建寨人不腊腰算起,已经历了8代,也有200多年的历史了。从曼雅等寨父子连名的情况看,这些子女寨在建寨时已确立了父权制,也就是说至少在300多年前,基诺族已从母系时代发展到了父系时代。18世纪中期以后,以血缘为基础的父系制家庭公社仍在继续发展,到19世纪末,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部分生产资料私有制和个体家庭经济出现, 父系制家庭公社才向农村公社过渡。然而在这一过程中,仍顽强地保留着氏族血缘关系的纽带,各儿女寨还要到父母寨去举行一年一度的祭祖仪式。照惯例,父母寨的“寨父”、“寨母”(均系男性头人)每三年要巡视子女寨一次,届时儿女寨的人们要远出迎送,组织隆重的祖传仪式进行欢迎,热情招待。
当地人传说,在远古的时代,洪水淹没大地,只有一对善良勇敢的同胞兄妹玛黑、玛纽受仙人保护和指点,幸免于难, 经过各种艰难波折,最终结为夫妻。仙人曾赐予他们10颗葫芦籽,种下后只长出1颗,结出的100个小葫芦中,仅长成1个,却长得像房子一样大,里边还有人在说话,打开一看,葫芦里出来4种人,先出来的是基诺人,依次而出的是汉人、傣人、哈尼人(有的说还有第五种人,是布朗人)。后来,他们各自找到了乐土。从这个传说里,可以反映出基诺族同汉、傣、哈尼等民族在远古时代的密切关系。
另一传说,基诺族是从普洱、墨江甚至更远的北方迁来的。迁徙时曾经过昆明和峨山县的“没且竜”,后又辗转至西双版纳的勐遮和勐养,最终定居于基诺洛克。基诺族的巫师为死者送魂,也都送往北方。基诺族来到基诺山,先定居在一个叫“杰卓”的山梁子上,至今人们仍把这块地方称为“特巴特前”,意为基诺人共有的地方。据说基诺族居住在“杰卓”时,以树叶、兽皮为衣,以采集、狩猎为食,生活相当艰难。由采集狩猎经济到山地农业经济的转化,是基诺族社会生活中的一个巨大进步,可是他们的旱稻种籽来得却不容易。相传,基诺人因得不到旱稻种籽,于是设法带猎狗深入到产稻区,让猎狗在谷堆上打了几个滚,结果在狗毛里带回了数十粒稻种,此后稻种逐渐繁殖,就使基诺族进入了以种植旱稻为主的山地农业时代。
基诺族尊奉诸葛孔明。传说基诺族的祖先是孔明南征部队的一部分,因途中贪睡而被“丢落”,进而以“丢落”附会为“攸乐”,这就是“攸乐”一名的来源。这些人后来虽追上了孔明,但不再被收留。为了这些落伍者的生存,孔明赐以茶籽,命其好好种茶,还叫照他帽子的样式盖房。基诺族男童衣背上的圆形刺绣图案,据说是孔明的八卦,祭鬼神时也呼喊孔明先生。上述传说的真实性虽有待考证,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古代基诺族同汉族的密切联系。
据现有的资料看,基诺族最早的隶属关系可以追溯到1160年,叭真统一勐泐各部落,建立勐泐景龙金殿国时,基诺山即为叭真王族的世袭领地。元朝在云南设置行省之后,西双版纳纳入元朝的统治范围。元朝政府设立彻里路,委任傣族土官进行统治。明朝改置车里军民宣慰使司,土司统治一直沿至清代。基诺山也是隶属其辖地。清朝鄂尔泰任云南总督时,为开拓西双版纳,于雍正七年(1729年) “江内六版纳”,实行改土归流,基诺山隶属普洱府,雍正七年至十三年(1729年—1735年)在攸乐山的茨通寨筑砖城,派骑兵、步兵约500人驻守该地,设攸乐同知。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因“烟瘴甚盛”,驻军和行政官吏病死颇多,清廷撤消了攸乐同知,委任基诺族首领为“攸乐土目”,作为代理人直接管理基诺山区。后来基诺山区长期受傣族封建领主管辖,傣族封建领主“召片领”在基诺山头人中委任“叭雅”、“扎”、“先”。民国年间,国民政府曾将基诺山归小勐养乡管辖,后又推行保甲制,在基诺族上层头目中任命保长、甲长,于是,基诺山区形成“三位一体”的政治组织。
新中国成立前,基诺族的基本社会结构已经不是以血缘为单位,而是由不同的氏族共居所形成的地缘单位——农村公社。这里的每个村社,就是一个独立的村寨。村寨的疆界都有刻着刀枪状的木、石界标,界内的土地归村社公有,他人不得侵占。每个村寨都有两个以上的互通婚姻的氏族,而且有两个长老按传统习惯处理村社的行政、祭祀和生产等事,俨然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小天地。基诺山的土地,名义上属于西双版纳最高领主“召片领”所有,但他对于这一块世袭领地所有权的体现,只是每年派员去收取贡赋,摊派杂役,这并不影响基诺族对山区土地的实际占有和使用权。基诺族村社内部土地占有制形式大致有如下3种:一是以村寨为单位的土地共有制,二是以氏族或姓氏为单位的土地共有制,三是个体家庭的私人占有制。这三种土地占有制形式,在各村寨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但就多数村寨而言,占优势的则是以父系氏族为单位的土地共有制。竜帕寨可谓氏族共有制的代表。这个村寨的土地在每年砍树辟荒前,就以氏族为单位重新进行分配,收获时按劳动力平均分配产品。竜帕寨也有少数村寨共有和家庭私有的土地。曼雅寨是土地私人占有制的代表,这种私有土地被称作“柯德柯多”,可以长期占有使用,甚至能够转让,但当迁离村寨时,必须交还氏族。曼雅寨也有部分村寨共有的土地。由此可见,尽管基诺族村寨的土地占有形式有所不同,但无论那一种,都还没有达到严格的土地私人所有制的程度,基本上处于村社共有私人占用的阶段,这也正是农村公社的一个基本特点。农业生产广泛实行公有共耕、伙友共耕、私有共耕的形式,也盛行换工互助,狩猎所获也用原始平均主义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20世纪三四十年代,萌芽性质的土地的私有、租佃、买卖关系开始出现,当时已有借贷、雇工和类似家内奴隶的“养子”,村寨成员内部有了贫富分化,富裕者称“搓果”,穷困者称“绕赤”,居中的叫“卖马亚”。极少数人就其经济地位而言是剥削者,但尚未形成一个脱离生产、以剥削奴隶或农民为生的阶级。在这里,劳动力的强弱同经济地位的穷富密切相关。比如,同是一个村社的头人,有的劳动力多就年年有余粮,因而具有放债的能力,而有的头人劳动力少或多病,就要缺衣少粮,不得不向人借贷或依靠亲友接济。直到新中国成立前,在多数村寨中占主导地位的仍然是村社或父系氏族共有制。
村寨的主要领导为“卓巴”(寨父或称老火头)、“卓色”(寨母或谓老菩萨、大斋),他们是村寨中两个古老氏族的长老,是村寨里享有最高威望的人。担任此职的唯一条件是年龄最大,而不是勇敢善战,经济富裕,能说会辩。即使他碌碌无为,甚至是个瞎子或哑巴,也得义不容辞地担任村寨长老的职位。他们去世之后,继承人也是同一氏族的最年长者。有些较大的村寨还按年龄安排好了继承者,“卓巴”的继承人称“巴努”, “卓色”的继承人叫“生努”,他们作为当权长老的助手,在“卓巴”、“卓色”没有去世前就要从事村寨的具体管理事务。长老的职能主要是主持村寨生产、生活和祭祀活动。譬如,每年播种前只有经过他执行的杀牲祭鬼仪式,并由其先撒几颗种后,全村才能播种;过年的日期也由他们决定。一旦长老家中独有的被村寨成员敬畏的大鼓、芒锣敲响时,便宣告了新年的开始,村社男女老幼齐至长老家歌舞作乐。
长老与开始建寨的父系氏族联系在一起。有的村寨人丁不旺,若两个长老所在的氏族其中有一个灭绝已无长老可立,往往引起整个村寨的迁移。长老虽不具有政治特权,但拥有特殊的地位。傣族土司时,在基诺族中设立“帕雅”、“扎”、“先”的政治统治,国民党政府也曾建立保甲制,但他们往往都与村寨长老制相结合,并没有也无法取代长老的地位。
1941年,基诺山约有8000人,共28个寨子,由于无法忍受国民党政府的各种差役赋税,基诺族人民在搓约等人的领导下发动了武装起义,迫使当局撤职查办了车里县县长王字鹅,此后三年,民国地方政府不再向基诺族人民多加兵役赋税。
风俗习惯
基诺族长期处于十分落后的原始状态,直到新中国成立前,以“刀耕火种”为主要手段和特点的山地农业是其经济生产的主要形式。它主要靠毁林开荒、轮歇耕作。垦荒时伐木刈草,晒干后放火焚烧,用草木灰作肥料,稍事平整,即行播种。一年种一季,不选种、不施肥。播种时,男子用剁铲或手锄在前面挖坑,女子随后点种、掩土。在平缓的坡地上才有少量的条播和撒种。他们采用轮种制的方法,开荒的山地一般种一、二年,较肥沃的才种三年。第一年种棉花,第二年种旱稻,第三年种包谷,种完后就抛荒,再开新地。砍刀、剁铲、钐刀、弯刀、镰刀、火镰、小手锄等是基诺族主要生产工具。
基诺山是普洱茶六大茶山之一。传说三国时,基诺族人民就已开始种茶,并能进行初步的茶叶加工。清朝初中期,普洱茶盛极一时,西双版纳六大茶山最高年产量曾达8万担,其中车里、攸乐山、大勐龙等产茶5000余担。1729年清政府设立“攸乐同知” 始派官员征收茶捐赋税,当时有许多茶商和马帮前来收购茶叶,基诺山的竜帕寨曾是清政府设立的茶场,是当时的制茶中心,茶叶生产曾兴盛一时。
至20世纪80年代初,基诺族的养殖业尚处在原始放牧阶段。大牲畜有黄牛、水牛,但不是用来耕地,而是用于祭祀和食肉,还普遍饲养猪、狗、鸡等家畜家禽。除狗外,牲畜都自行放牧于村寨周围的山坡草地上,也无专人照管,让其自由栖息、觅食。
基诺族人善于狩猎。狩猎是基诺男子的一项基本技能,猎获动物的多少,狩猎知识和经验是否丰富成为衡量男子能力的主要标志。男子外出或劳动时多随身携弩弓、弯弓、弹弓或荷挎猎枪,随时射杀飞禽走兽,他们也能设置陷阱、扣子、篱道、跳签、压木等捕捉野兽。猎获归途中,狩猎汉子敲响一种用竹子做的打击乐器,声音铿锵有力,狩猎英雄还会唱起动听的狩猎歌。盛行集体围猎,参加者平均分配猎获物,唯击中者多得兽皮。
捕鱼也是基诺族居民的重要副业。小黑江、勐旺河、卜天河等,沟箐纵横,鱼类资源非常丰富。人们有空就去捕鱼,农闲时还集体捕捞,用作小菜或做成“干巴”,烧烤后便成为待客、佐食的佳肴。
采集是基诺族妇女的重要生产活动。基诺族日常生活的佐餐、副食主要靠妇女采集的各种野菜、野果和虫类。基诺山生长着许多山珍野味,如各种菌类、竹笋、木耳、白生等,野果有一二十种,野菜达二三十种,虫类20多种。基诺妇女在生产劳动中习惯背一个棉布大筒帕,以备随时采集各种野菜和果子,有的现采现食,有的则要加工后方可食用。基诺妇女耕作之余就四处采集,收工回家,全家吃的佐食汤菜都有了。
基诺族的传统手工业规模小,尚未形成商品生产,基本上还是自给自足经济的一种补充,也没有从与农业中完全分离出来。纺织和刺绣是基诺妇女的一项基本技能。在基诺山,随时都可以看到妇女或手持纺轮捻线,或穿针引线刺绣。纺线的技艺只有经过长期训练才能熟练掌握。织布是成年女子特别是已婚妇女的一项活计。她们用一种原始的腰机织布,把经线的一头拴在自己的腰上,另一头拴在对面的木柱上,席地而坐,双手持梭将纬线来回牵引,然后用砍刀状的木板打紧,织出厚实耐用的“砍刀布”。每年秋收之后,妇女们忙着去除棉籽,弹花、纺线、染色。刺绣主要用于服饰。基诺族女子从小就必须学会刺绣、缝纫的技能,成年后便要亲手刺绣手帕、挎包、花带等信物送给恋爱对象,定亲后女孩还得纺织和刺绣一批衣被作为陪嫁。
基诺族男子的传统手工业则为竹篾编制。基诺山漫山遍野的竹林为他们提供了必要的生活用品,他们住的是竹楼,吃的是竹笋;桌、椅、板、凳、床、箱是竹编的,甑、碗、瓢、盆、筷是竹做的;刻木记事用竹板竹片,吹拉弹奏也离不开竹;农耕用的剁铲,狩猎用的弯弓、跳签……小到烟盒,大到背篓,无一不是基诺男子技巧技能的表现。他们用两抬两压、三抬三压和双抬双压等方法编制各种生产生活用品,造型美观大方。
基诺族的民间手工艺还有雕刻,即用木、竹和牛角等雕刻出神龛、棺材、耳环、鼓、烟斗以及饭甑、碗、勺等生活用具。他们擅长泥塑,主要是做些祭祀用的人、马、猪、牛、羊、蛇、蟹、鸡等。
几乎每个基诺山寨都有铁匠,他们能生产斧头、镰刀、锄头、铁犁等生产工具和刀、铲、锅等生活用具。铁匠技术据说是从汉族那里学来的,他们不具有冶铁的能力,打铁用的原料多是与马帮或外商以物换物而来。
基诺男子通常上穿无领无扣对襟黑白花格麻、布褂,上衣背面正中缝上一块方形红布,上绣一朵美丽的太阳花(一说是孔明的八卦图案),下身着白色或蓝色宽大长裤或短裤,扎宽布腰带。新中国成立前,多数男子头顶留三撮头发:中以纪念武侯,左右以怀父母。有的说,左为父母留,右为自己留。女子上身穿无领镶绣对襟杂色小褂,下系镶红边黑色前开合短裙,现在也有改穿长裙的。基诺妇女习惯裹绑腿、挽发高髻,她们头上还戴有白厚麻布,后披翅长及肩部的披风尖顶帽,显得既庄重大方又活泼俏丽。过去男女均赤足,喜欢嚼食槟榔或用花梨木黑汁染牙。男女皆两耳穿孔,内塞竹管、木塞,以耳孔大为美。
基诺族习惯于日食三餐,以大米为日常主食,杂以玉米、瓜豆等。基诺族食用大米很讲究,要吃好米、新米,陈仓米多用来喂养家畜或做烤酒。喜吃青玉米。早餐通常把糯米饭用手捏成团吃,午餐多把米饭用芭蕉叶包好带到地里随时加盐和辣椒食用,也有直接把米带上山,就地砍竹筒、采集野菜,把米和菜放在竹筒里烤熟而食。晚餐除主食米饭外,还备有一些菜肴,其中有瓜豆及随时采集和猎获的山菜野味,家庭饲养的畜禽只在婚丧礼祭时才能宰杀,平时肉类多来源于狩猎所获。
基诺族喜酸、辣、咸口味,尤其喜酸。酸笋是主要的家常菜。把格里罗果捣烂后加辣椒、盐成为每餐必备的调料。基诺族的烹调方法主要是烤、煮、炒。竹筒烤饭、酸笋煮狗肉、苦刺果煮牛肉、火烧飞蚂蚁、烤蜘蛛、竹鼠煮稀饭、芭蕉叶烧肉、金条肉都是基诺族最具特色的风味佳肴。基诺族普遍喜好饮酒,民间有不可一日无酒的说法。所饮用的酒大都是自家用大米或玉米酿制。在酿制过程中,通常要加一些锁梅叶等植物,酒呈浅绿色,带有一种植物的自然香味,有健脾强身之功效。基诺人多喜喝老叶茶,喝茶时一般都将老叶揉炒后放入茶罐加水煮至汤浓才饮用。
在毛俄、茄玛等寨的部分基诺族妇女中,还有一种食用当地特有的胶泥的习惯。有的老年妇女已食土成癖,一日不食就有不适。研究表明,这种胶泥中含有少量人体必需的铜、铁、钙、锌等元素。
基诺村寨喜建于平缓向阳的小山坡上。房屋是用竹木和茅草修建的“干栏式”竹楼,貌似孔明帽,相传建房式样是孔明教的。竹楼由木架支撑,用粗木做梁、柱,连榫为架,不用金属连接。楼板和四壁用竹片排列铺成,将茅草编成草排覆盖在楼顶上。竹楼上层住人,下层不设四壁,用于堆放工具、什物和家畜栖息。竹楼上有前后两个晒台,前晒台连着楼梯口,后晒台是晒衣、纺织之处。楼上用篾笆隔开,里屋按人口多少隔成数间卧室,外屋为“客厅”,兼厨房、饭堂,“客厅”中间有火塘,三块锅桩石作三足鼎立状,火塘上面悬挂着竹编吊笼,放置食品。火塘和锅桩石是家中神圣之物,饮茶、谈天、商谈家务、安排生产都在此进行。竹楼屋脊两头装饰着茅草扎的耳环花,一般群众的竹楼共饰6朵,村寨“长老”家则饰10朵。装饰着耳环花的竹楼使人一眼就识别出其主人的社会地位和身份。
传统基诺族房屋与现在稍有区别,大致有两种:一是有一个火塘的竹楼,内居一个父系家庭的全体成员五六人至十余人。据说20世纪40年代国民党军队进山镇压基诺人民起义前,许多村社都存在着有五六十人的父系大家庭,几代人在一个男性家长领导下集体劳动,吃大锅饭。另一种是竜帕寨的长方形竹楼,长约三四十米,宽8至10米,楼内共居着同一父系氏族的数代人,进楼有一通道,用石头砌边的土台上等距离并排着各个小家庭火塘,火塘两旁是他们的卧室,进门右边第一间为家长寝室。这种大长房虽然也有一个男性家长,但各小家庭已有了自己的家庭经济,按小家庭为单位独立消费。1940年时,竜帕寨的一个大竹楼曾住着同一父系氏族的31户,共125人。每个竹楼都有一个男性家长——“卓巴”,假如此家的男子去世而无“卓巴”,则拆掉房子,妇女必须改嫁或回娘家,没有继承门户的权利。这种共居分炊的习俗生动地反映了父系大家庭向小家庭村社过渡的情形。
成人礼是基诺人一生中的一件大事。每个男青年十五六岁,女青年十三四岁后要行“成年礼”,经过一个复杂而严肃的仪式后才能换上成人的衣服,背上筒帕,并参加“饶考”(男的)、“米考”(女的)组织,从此才具有村社正式成员的资格。举行成年仪式时,父母要送给儿女全套的生产工具和成年人衣服,女孩子还要梳成年人发式。仪式上,村寨长老要带领大家吟唱史诗,讲述劳动和生活的艰辛,传授传统的道德规范。
基诺族的婚姻是有对偶婚色彩和群婚残余的一夫一妻制。一般婚姻在本村寨不同的氏族内进行。随着社会的发展,从20世纪初开始,婚姻关系也随着村社地缘关系的确立和扩大,开始向氏族外村寨的非氏族内婚过渡。在婚前,氏族外男女间的社交和性关系是自由的,私生子随母亲到夫家生活,在社会上不受歧视,但也有由舅舅收养的。男女青年要经过“成人礼”,参加“饶考”、“米考”组织,才有结交异性、谈情说爱的权利。有的村寨还建有专为青年男女幽会的公房。男女恋爱通常经过“巴漂”(秘密地谈情约会阶段),“巴宝”(由秘密转入公开阶段),“巴里”(同居阶段)等3个阶段。男女同居之后,双方感情和睦,如果某一天,男子晨起时主动为姑娘扫地、背水、烧火、做饭,即表明他要与姑娘结为夫妻。男方父亲或舅舅便向女方父母求婚,择日举行婚礼。婚后妇女必须严守贞操,很少有离异的现象。
基诺族丧葬习俗为:人去世后,挖独木为棺,土葬于公共墓地,不留坟冢。死者生前喜爱的生产、生活用品,作为殉葬品,富者还埋入一铜锅银子。墓表搭盖小草房,内置竹桌,家属一日三次供饭,连续进行1至3年,有的还守墓数月,以示对死者的缅怀,死者的灵魂最终归至祖先英灵所在的圣地——“司杰卓米”。数年之后,为了安葬后逝者,不仅可把原来的草房拆除,还可把先已入葬的棺木尸骨挖出,抛撒于山野中。这是因为每个村寨的公共墓地面积有限,而每一父系氏族的墓地就更加狭小,又不能任意扩大,据说扩大了鬼生活的地方,将对活人不吉利。凶死者或未成年者不得葬入村社墓地,后迁入的社员也不能葬入公共墓地,只能安葬于公共墓地的边缘,孕妇、精神病患者死亡则实行火葬。父亲去世一年后,儿女们要重盖新房,意思是把自己的房子献给父亲,新居落成时要举行一次隆重的祭祀活动叫“上新房”。
基诺族的传统节日以“特懋克”(一作“特毛切”) 最隆重、最盛大。 “特懋克” 即过年,意为“打大铁”,是基诺族人民为纪念铁器的创制和使用而举行的节庆。过去节日活动都以村寨为单位举行,没有统一的时间,大约在农历腊月间,一般由“卓巴”来决定,一旦“卓巴”敲响大鼓时,便意味着开始过节了。1988年,西双版纳州人大常委会根据基诺族人民的意愿,把公历的2月6日至8日定为基诺人民的“特懋克”节日。节日期间,多数村寨都会凑钱买牛,组织隆重的剽牛活动。届时,在卓巴的指挥下,一群手持标枪的男子,轮流把标枪投向被栓住的黄牛,牛被戳死后,几个小伙子持刀先砍牛脚,而后割下牛臀部一块肉祭祀,余下的部分大家分食;还要用瘦牛肉、皮、血、苦胆、蒜、辣子、酸笋、槟榔、绿叶、酒做成名为“克勒刹”的凉菜,与3只鸟和飞鼠干巴等一起作为礼物,送给邻近村寨的长老家,并颂赞美之词。剽牛后,各家的家长都要到卓巴家举行祭鼓仪式,长老要设宴款待,跳“大鼓舞”。村民还要给铁匠送些竹鼠,行打铁祭祀。
基诺族的传统节日还有“好希早”,即新米节,亦称“新米”。每年农历七八月间,谷物即将成熟的时候,基诺族人就从田地里采集新谷子、蔬菜和瓜豆,杀鸡,请亲戚朋友到家里共同品尝新米、陈酒、鲜肉、绿菜,同时举行各种祭祀仪式。人们边吃边唱,欢乐的歌声常常通宵达旦。
基诺族有不成系统的太阴历,它以月亮的圆缺纪月。一年分为12个月,民歌有“一年11个月,一月30天”的唱词,实际多余的那个月是基诺族的“过年月”,其天数是不固定的。其他11个月也没有月份名称。
基诺族的纪日、纪年根据创世神阿嫫杳孛创世造物的顺序而立,每12天为一轮回。第一天叫“伊搓”,意为水日;第二天叫“尼嫫”,即“阿嫫杳孛日”,意为“(造物)主日”;第三天叫“扎欧”,意为“太阳日”;第四天叫“布洛”, 意为“月亮日”;第五天叫“尼”,意为“星星日”;第六天叫“冒”,天地合拢之意,意为“合日”;第七天叫“西”,可译作“草日”;第八天叫“萨厄”,意为“风日”;第九天叫“色额”,意为“树日”;第十天叫“布霍”,意为“雨日”;第十一天叫“西夺”,意为七个太阳的生日,也可译为“七日”;第十二天叫“米刍”,意为“火日”。基诺族纪年以12年为一轮,有的基诺人用纪日的顺序称呼,因将周而复始的那一年也算进去,常有13年为一轮之说。
基诺族无生肖属相的说法,但每个人都清楚的知道自己的生年和生日名称,并推算出自己的年岁,并将其作为选择、安排人生礼仪活动和祭祀活动的依据。基诺族的历法主要是用于推算祭祀等宗教活动,在农耕生产和日常生活中则使用简单原始的物候历。
基诺族以初春的“特懋克”节为一年的开始,当桦皮树、大麻嫫发出新芽,豆渣树开花,小黑江长出青苔,澜沧江水发亮(约相当于公历1 月),“特懋克”节就到了,各村寨开始进行隆重的“特懋克”节,并开始安排砍林地,修理树枝,平整土地;待知了鸣叫时(约相当于公历2 月)就可举行烧地的仪式,刈隔火道,烧地、拣楂、田坎、筑地砍;知了的叫声达到高潮时(约相当于公历3 月),开始种棉花、玉米,在地边修建窝棚;满山的“皆波”花盛开时(约相当于公历4、5 月间),可举行播种仪式,种植旱谷、瓜豆,除草,打扎栏;地中杂草茂盛时(约相当于公历6、7 月间),老寨要举行隆重的“喏嫫洛”祭,准备“好希早(吃新米)”仪式。人们除草、间苗、修扎栏;“阿咕幽”开始鸣叫,早稻成熟了(约相当于公历8 月),儿孙寨举行祭始祖的“喏嫫洛”仪式,“吃新米”,收割早稻、守地护秋;中稻成熟(约相当于公历9 月),开始收割中稻,未种晚稻的人家举行“叫谷魂”仪式;晚稻成熟(约相当于公历10 月),收割晚稻,收棉花、黄豆,堆谷堆;打谷子时(相当于公历11 月),背运谷子回家,举行“叫谷魂”仪式,准备盖新房;过年月,挑选山林地,开始“号地”,派人选牛买牛,准备过“特懋克”节的物品。
基诺族的文化艺术多姿多彩。民间流传着丰富的神话传说、故事、诗歌和谜语、谚语。在神话传说中,流传较广的是《玛黑和玛妞》、《阿嫫杳孛》等。民间故事有反映纯洁爱情的《两个小伙子》,有反映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宝刀和竹笛》、《猴子和人》、《大姐和四妹》,有机智人物故事《阿维的故事》,有歌颂妇女勤劳,忠诚善良的《白腊杰和白腊车》、《选新娘》、《孤儿腰杰的故事》,有勤劳勇敢、品德高尚、舍己救人的《沙切和蛇郎》、《鸡蛋姑娘》,还有讽喻故事《玉波壳和野猫》、《青蛙和猴子》、《青蛙断案》等。基诺族诗歌分叙事诗和抒情诗两种,内容广泛,格调含蓄而真切,生活气息浓郁。最著名的叙事长诗是《巴诗与米诗》,叙述基诺族男女之间美丽而又凄婉的爱情故事。基诺族的谜语主要反映自然现象,生活用品、生产工具方面,既具诗歌的韵味和又有艺术魅力;谚语则简易通俗,含义深刻。
基诺族有较为丰富的民间音乐。他们喜爱歌舞,从青少年时代起,就喜欢学习唱歌,且能即景生情,以物比喻,依照曲调即兴填词。歌声悠扬,娓娓动听。每当节日兴会,长者乘兴高歌,青年生情起舞。民歌有叙事歌、婚嫁歌、节日歌、狩猎歌、迎宾歌、情歌、儿歌、宗教类民歌等。人们经常以唱民歌的方式来传授知识。如关于生产知识的有狩猎歌、猎获小调、播种歌、采集歌、时节歌等,传授生活知识的有情歌、婚礼歌等,讲述社会规范的有礼俗歌,还有用于批评讽刺、维护道德伦理、表达社会舆论的民歌。人们不仅在欢乐的时候唱民歌,发生矛盾纠纷的时候也唱民歌,以婉转的语言、得体的措辞来表达不满、化解矛盾,争而不怒。因此常常避免了争吵翻脸,化干戈为玉帛。基诺族主要的民间乐器有:“塞土”(大鼓),竹制打击乐器“七柯”和“布古”,竹制吹管乐器“毕土鲁”、“贝托”、“约遮”、“别别”、“别别搓列列”和“师别”,以及口弦、二胡、芒锣和铜钹等。
民间舞蹈分为习俗性舞蹈和娱乐性舞蹈两大类。习俗性舞蹈如大鼓舞、贺新房舞、丧葬舞、祭祖舞等。大鼓舞是基诺族最具民族特色的舞蹈,也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云南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大鼓又称太阳鼓,即“塞吐”,“塞” 泛指较大的神灵。基诺族把对神灵、祖先、生殖等的崇拜,都集中表现在对大鼓的崇拜上。传统上跳大鼓舞的时间一年只有两次,一是“特懋克”节,再就是“尼叭腊”祭祀活动上。娱乐性舞蹈主要有“佐交交麦”(儿童舞蹈)、“竹骨能”(姑娘舞)、“跳笙”等几种。
基诺族在社会组织内部有一种原始的习惯法,作为待人处事的规矩、判别是非的标准和调解内部矛盾的法度,以此来维护传统社会中人际关系的正常运行。这种习惯法又与原始宗教、伦理道德有着天然的联系,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基诺族一敬畏鬼神,二敬畏长老,如在年节中举行祭祀时,卓巴、卓色两家各杀一只鸡,以“神的使者”名义宣布传统的村规民约。基诺族一直保留着以酒代罚之习,凡违反了村规民约或做错了事的人,一般要罚其10碗酒,重者要罚两头猪、百余斤大米和几十斤酒,请全村老少共餐一顿。在离婚仪式中,男方出一壶酒,由女方的舅舅各倒一杯酒,男女各喝一口,余者倾注于地,男方说:“你活着不是我家人,死了也不是我家鬼。”婚姻即正式解除。
习惯法与伦理道德以民谚、歌曲、古训等形式来传播和约束人们的行为。如俗语说:“巴什不结亲,死后可配对。家族内不嫁,兄弟间不婚。两只公鸡不住一个窝,一个姑娘不恋两个小伙。没有媒人不成婚。把女儿当财产,有情人也难成亲。不长草的地方不出庄稼,爱虚荣的女人不会当家。”
基诺族保存着天然的平等观念,他们把公平公正的观念比作天平。烧地时,由“沙奇”(公证人)看拦火道的宽与窄是否符合规定来判断烧地者的责任。男女恋爱要请一个女子做“沙奇”,结婚时要由她证明嫁妆和礼金的数量。分家时,特别是巴卡村村民离婚,夫妻双方各请一位“沙奇”作为离婚证明人,以公平的古规来监督双方分家产的过程。
基诺族社会保持着原始天然淳朴的道德风尚。大家尊老爱幼、团结互助,他们勤劳、好客、重信用,传统美德蔚然成风。基诺族生产力水平低下,常常缺衣短粮,但他们的粮食却储存在地边或屋外的小草棚中,“夜不闭户、路不拾遗”。基诺族中还保留着原始平均主义的习惯,所猎获物即使是一只小麂子,也要按村社人口人均一份。在民间一直保留“生分熟吃”的习俗,即捕获到猎物之后,凡是见到捕获者的人,生时就可分得一份,熟时还以可去吃,直到吃完为止。饮酒待客也非常真诚,只要客人不放杯,主人一定要奉陪到底。
基诺族除具有一定的祖先崇拜和对诸葛孔明尊奉外,最具特色、占主要地位的宗教观是万物有灵思想。基诺族认为山有山神,地有地神,寨有寨神,谷有谷神。每年祭祀的活动很多,传统节日、喜庆丰收,生儿育女、天灾人祸都要祭祀神灵。一年中最大的祭祀活动是“特懋克” 节时的祭太阳鼓。太阳鼓是基诺族最神圣的祭器和乐器,一般有两面,分公鼓和母鼓。他们视太阳鼓为神灵的化身和村寨的象征。祭祀太阳鼓,目的是祈盼它能保佑全寨人丁兴旺、五谷丰登。祭祀活动还有“喏嫫洛”祭创世神阿嫫杳孛和“好希早”节时祭祀祖先。还有叫谷魂、“祭大竜”、“祭小竜”等十多种。祭祀活动均有特定的规矩,一般要杀猪、杀狗。狩猎祭要按猎获物的大小、凶猛程度分为三个等级,祭祀的规模也根据等级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所有猎物必须在祭祀后才能食用。大的宗教活动由“卓巴”、“卓色”主持,全寨人参加,并由不脱产巫师“白腊跑”和“莫培”念经。基诺族的巫师有一套独特的占卜术,且巫医并行,能用草药治病。巫师既是熟知习惯法和历史掌故的人,又多为著名的歌手,同时又是长篇史诗的口传人,实际上是民族文化的传承者。
发展现状
新中国成立后,基诺族实现了跨越性发展。历史上基诺族几乎是一个与世隔绝,生产力低下,生活贫困,散居于深山老林中鲜为人知的少数民族。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在各民族同胞的关心和支持下,昔日贫穷、落后的基诺族人民走完了人类社会几千年的历史进程,从一个“刀耕火种”、“刻木记事” 的原始民族顺利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实现了历史性的飞跃,创造了我国少数民族发展史上的奇迹。现在,基诺族人民的各项社会事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基诺族山寨旧貌变新颜。
随着社会制度的变革,基诺山寨废除了国民党和傣族土司的统治,逐步取消了村寨长老管理制。 1950年勐养建立区政府后,基诺山归勐养管辖。1954年4月,党和政府派民族工作队进入基诺山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争取团结民族宗教上层人士、知名人士和疏通民族关系,发展生产。在政治上团结了广大群众,培养了一批民族工作的积极分子,保证了民主建政的顺利进行。党和政府针对基诺族社会特点,按照“团结、生产、进步”的工作方针,采取了不经过民主改革而采取发展其生产文化的办法,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政策,得到了广大基诺族人民的欢迎和拥护,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1956年底,普遍成立了换工互助组。1957年2月成立了“攸乐山区生产文化站”(基诺洛克生产文化站),协商选举出基诺族的站长和副站长,全基诺山36村寨,963户人家,5284人开始享受到民族平等和当家作主的权利。1958年攸乐山区生产文化站改称为基诺洛克区政府,隶属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县。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基诺族人民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1981年基诺洛克公社将基诺公社革命委员会改为基诺公社管理委员会,1983年撤销基诺公社,代之以基诺山区公所,作为景洪县政府的派出机构。 1988年初,基诺区改为基诺山基诺族民族乡,隶属景洪县,境内居住着基诺族、哈尼族、布朗族等少数民族。至2003年全乡总人口11357人,基诺族11018人,占全乡总人口的97.9%。
基诺族干部队伍不断成长壮大。长期以来,党和政府非常重视基诺族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选拔、教育和培养,采取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培养途径,先后保送一批批基诺族青年到北京、昆明和景洪等地进行政治、文化以及各种岗位技能的培训、学习。这些青年学成后,成为州、县、乡各级政府机关的民族干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又通过在岗学习、学历教育、长期培训、挂职锻炼以及跟班学习等方式提高了基诺族干部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大批德才兼备、年富力强、思想解放、开拓进取的基诺族干部和知识分子迅速成长起来,走上了各级领导和专业技术岗位。截止2000年,仅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工作的基诺族干部就有433人,其中,国家公务人员165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70多人,一般干部130人。他们都是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骨干,在当地生产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农村经济稳步发展。新中国成立后,基诺族从原始粗放的山地农业开始向牛耕农业转变,当地开垦水田六千余亩,粮食产量成倍增长。基诺公社时期,开始依据山区特点发展民族经济,当时新寨大队扩大茶叶种植面积达1900亩,还开展了种植砂仁、紫胶等的生产。水牛、黄牛用于生产劳动,不再是单纯用来祭鬼神牺牲品。公社购买了20多台大小拖拉机用于生产。兴修小水库5个,2个小型水电站,电线也架设到基诺山区,使基诺族人民能用机器加工农产品、电灯照明,极大地方便了生产生活。改革开放后,基诺族社会经济发展又进入到一个新的时期。1981年基诺族实现了粮食基本自给。1984年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近年来随着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基诺族人民因地制宜,积极对农业结构和农村产业结构进行调整,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粮食种植,使原来粗放落后的旱地耕作方式向粮食种植的科学化目标迈进。旱稻亩产量从1980年的100公斤提高到1998年的133公斤。全乡水田面积稳定在6000亩左右,在耕地面积有所减少的情况下,人均粮食从1979年的478公斤提高到1998年的628公斤。 2003年全乡有耕地面积30715亩,其中水田面积6655亩。粮食播种面积30669亩,总产量5345.6千公斤,农民人均占有粮525公斤。与此同时,在党和政府的扶持和帮助下,大力发展养殖业,大牲畜从1954年的627头发展到2003年的1263头,生猪从1954年的1960头发展到2003年的11052头。基诺族过去从不养鱼,至2003年,养鱼125亩,产量10700公斤。2003年全乡农业总产值3412万元,财政收入93.6万元,农民人均收入1483元。
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改革开放后,基诺族人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正确路线,制定了“以林为主、多种经营、综合发展”的方针,把发展林产业作为扩大植被种植面积、改善生态环境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措施,他们依靠科研部门科技上山的支持,广泛种植经济作物,不仅促进了山区经济的发展,而且改善了生态环境,使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茶叶、砂仁、橡胶成为基诺乡的三大支柱产业。1998年全乡各类经济林果面积达74996亩,人均拥有经济作物面积从1908年不到1亩提高到1998年的7亩。在对山区经济进行综合开发的同时,国家又实施了“天保工程”和退耕还林,基诺乡划定的自然保护区有86215亩,国有森林447758亩,占全乡总面积的57.8%。基诺族人民自觉遵守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和严禁乱砍滥伐的相关法律和规定,逐步树立起爱山、养山、保护森林、保护珍稀动物的新观念。
商品经济发展迅速。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派出马帮队,给基诺族人民送去食盐和日用百货,抑制了私商的盘剥行为。1955年,在西双版纳勐养商业办证处的帮助下,巴亚寨建立了第一个基诺族的商业贸易小组,派去第一批商业工作人员。与此同时,勐海茶厂也在亚诺设立茶叶收购中心点,还在司土、巴漂、巴来、洛特建立茶叶收购点。粮食部门也在基诺山建立了收购站和供应站,金融部门到基诺山开展了储蓄贷款业务。1958年景洪县人民政府成立后,原基诺山贸易小组升格为商业办事处,后又改为中心商店,下设食馆、旅店、理发等服务行业。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基诺山有了汇集八方商人的初级农贸市场,除蔬菜、水果、农副产品外,还有日用百货和服装、家用电器等各种商品。商品意识已深入到基诺族群众的头脑中,山村内不仅有碾米、榨油等有偿服务的人家,也有摆摊设点、从事饮食、参与经济作物收购、投资茶叶粗加工等人员。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繁荣,不仅方便了群众间的交易,而且也加强了山区与坝区、边疆和内地的交往,改变了基诺山半隔绝与半封闭的状况。
水利设施逐渐改善。1990年乡政府拨款10000元,景洪县水电局拔款8000元,农民自筹资金16130元大力兴修农田水利,新开沟41条,总长13330米,新开水田193.9亩,恢复旧田129.5亩。由于开展大规模的改土治水,1999年底,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中,投工投劳33650个工,投入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含上级支农资金63.6万元,巩固老地1000亩,并顺利验收了长达8公里的曼哇新寨大沟、巴卡二队3.6公里的南木拦河大沟、洛特老寨1.2公里的水沟及巴亚中寨筹资32万元水库堤坝增高并新开一条水沟。这些项目可增灌水田600亩。
旅游事业蒸蒸日上。基诺山寨具有浓郁的民族风俗,丰厚的民族文化以及迷人的原始热带雨林,青山叠翠的生态群落,人文和自然旅游资源颇丰,从1996年起基诺乡开发了许多民俗、景观等旅游项目,1997年云南省政府召开的第二次“西双版纳旅游现场办公会议”,成为基诺乡旅游发展的新起点,现在全乡旅游业形成了一个包括旅行社业、宾馆饭店业、旅游交通业、餐饮业、娱乐业、景区景点和商品购物等各要素健全的多元化、多层次的综合产业体系。整个旅游业已逐渐成为基诺乡经济发展的另一支柱产业。
交通通讯条件大为改观。1957年成立攸乐山区生产文化站时,基诺山接通了第一部手摇电话,1960年成立基诺山邮电所时有3 部手摇电话, 1965年基诺山始建成20千伏的电站,仅仅是满足区级机关和曼夺社的群众用电。1980年和1981年,兴修公路7条,总长为27公里。1994年4个村公所开通了程控电话。1997年乡机关和6个自然村实施了地面卫星差转接收有线电视节目,6个自然村实施了地面卫星差转接收“211”工程。完成“小城镇规划”的前期工作,为以后的集镇建设打下基础。1998年全乡自然村完成修通简易公路。1999年全乡45个自然村都通了电。特别是伴随着国家综合扶贫开发项目的全面启动,2000年各级政府部门先后在基诺乡投资1000多万元,完成了农村电网改造、通路、通水等49项工程。2001年开始,政府投入资金共完成了21项通路工程,到2003年全乡45个村民点都通了公路,自来水受益45个村,通电话9个村,拥有电话358部、手机(含小灵通)261部。建有沼气池62座。地面卫星接收站10个,截止2005年6月,全乡45个自然村基本实现了村村通路、通电、通水。国家综合扶贫开发项目涉及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安居工程、产业开发等项目,它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基诺族群众的生活条件。
群众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1998年基诺族农民人均纯收入1088元,比1980年的106.74元增长10.19倍。到2004年底,全乡人均年纯收入达到1614元,基本实现整体脱贫。新建砖瓦房逐渐取代了传统的“干栏式”竹楼, 1989年全乡瓦房数为895户,占农户总数的46.8%,到1998年瓦房数为1969户,占3230户农户的60.9%;2003年,景洪市出资120万元,对曾多次出现山体滑坡,且尚存隐患的新司土村委会巴飘村的55户基诺族群众实行了整体搬迁,改善了人居环境;伴随着“四通(通路、通电、通水和通电话)”等群众生活条件的改善,各种耐用消费品如电视机、洗衣机、冰箱、电扇、VCD、电饭煲等成为家居不可少的设施。
医疗卫生事业今非昔比。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短短几十年间,基诺族原始巫医治病的历史被现代医疗卫生事业取代。1954年,第一批工作队上山时,就配了医疗卫生人员,医务人员走村串寨为群众防病治病,深受基诺族人民的欢迎。1957年,基诺山建立了卫生所,州人民政府派去了3名医务人员。他们在基诺山巡回医疗,为各村寨培训卫生员和接生员,积极发展和培养基诺族的民间草医。20世纪60年代以后,大力开展以除害灭病为主的爱国卫生运动,基本上控制了疟疾流行。到1965年基诺山基本上建立了医疗卫生网点,并有了基诺族自己的医生和初级卫生人员。在70年代,建立了合作医疗卫生事业。各村寨办起了合作医疗室,有了能简单行医问药的赤脚医生。20世纪80年代中期,基诺山卫生所建盖了一所钢混结构的门诊大楼,设有中西医门诊室、妇科、外科手术室和30张病床。医务人员从建所时的2人增加到19人,在卫生所医生中,基诺族医生占70%。他们依靠现代的医疗手段及医疗技术,一举摘掉 “瘴疠之乡”的帽子。到2003年,全基诺乡有卫生医疗机构1个,床位11张,卫生技术人员23人。
教育事业突飞猛进。民国年间,国民政府曾在巴亚寨办过一个学校,有2个教师,但因只有2名学生而无法办学。1953年西双版纳州成立后就着手兴办学校,1956年在巴亚寨,巴卡寨和巴来建立了3所小学,170名儿童走进学校,成为第一代基诺族学生。1957年在巴亚寨建立了基诺洛克中心小学。1960年基诺山小学发展到9所,在校生800多人。1962年基诺山有了首届高小毕业生19人。1981年基诺山开办了一所全寄宿制民族小学,边远村寨的儿童均有了入学的机会。1983年设立了一所初级中学,1996年基诺乡通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验收,1998年基本完成全民扫盲工作。到2003年基诺山已有43所小学,1所初级中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9%,毕业率为97.02%。基诺乡成为整个西双版纳州最早普及义务教育的民族乡。
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一贯高度关注基诺族的发展。先后有胡耀邦、乔石、李瑞环、赵紫阳、田纪云、江泽民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临基诺山视察、看望基诺族群众。 2005年5月,为了帮助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走上共同富裕道路,国务院通过了《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05-2010年)》,明确提出:采取措施,切实解决全国22个人口较少民族在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帮助他们加快发展。云南省委、省政府又把省内7个人口较少特有民族脱贫发展作为《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的重点,加大扶持力度,全面实施“温饱和农业产业化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科教扶贫、民族文化扶贫和人才培养扶贫”五项工程,力争到2010年实现全省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村村通公路、通电、通水、通广播电视,所有农户和群众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有钱用、有书读,基本消除茅草房及危房的“四通五有一消除”目标。基诺族又迎来了大政策、大发展的好时机。2006年5月,胡锦涛总书记来到基诺山视察,欣闻基诺族近年来的发展情况后,勉励当地干部和群众“把基诺山建设得更富裕、更文明”。基诺族人民倍受鼓舞,他们决心抓住机遇,进一步发展经济、改善生活,把基诺山建设得更加欣欣向荣,兴旺发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