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4/19 14:47:03 南海网
4月18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进口粮食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进口粮食全流程溯源管理体系。
《通知》提出,要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强化市、县(区)长分级负责。建立并实施进口粮食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和疫情防控体系。各市县政府要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合理布局进口粮食指定口岸建设,将落实有关进口粮食质量安全和疫情防控要求纳入责任制考核体系,加大部门协调、资源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的力度。加强信息共享,完善粮食进口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网络,确保监管过程完整性、连续性和有效性,共同保障进口粮食安全。
《通知》在调运管理方面提出更严的要求。进口粮食要严格按照《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要求,调往指定企业加工、储备,严禁调运至未获得检验检疫机构备案资质的加工(储备)企业;进口粮食不得直接进入市场流通领域。进口粮食调运的运输过程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通知》强调,进口粮食加工(储备)企业要明确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成立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有效的风险防控制度,包括进口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疫情防控制度、防止农业转基因生物扩散应急制度等,完善进口粮食接卸、运输、入库、出库、仓储、加工、下脚料处理、疫情监测与防除等全过程的安全风险防控管理措施,并有效组织实施。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监测,及时将监测结果向所在地检验检疫、农业、粮食部门报告。
另外,还要求建立全流程溯源管理体系。进口商、加工(储备)企业要按照全过程管理的要求,建立从进口粮食审批、口岸进境申报、接卸、运输、入库、出库、仓储、加工、下脚料处理、疫情监测与防除等环节的台账,并如实、准确填报相应的台账记录,确保可追溯、可检查、可考核,把安全风险管控要求落到实处。(记者刘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