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6/28 13:53:35 商务部新闻办公室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4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产品质量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张德江委员长出席。张平副委员长主持会议。国务委员郭声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应询。商务部部长钟山在会上就《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相关问题,回答了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杨雄的询问。
钟山介绍了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目前工作进展和下一步工作打算。钟山强调,2016年,消费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4.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过了33万亿,稳居世界第二,消费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第一拉动力。建设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落实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一项以人为本、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近年来,围绕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主要开展了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制度机制,形成部门合力。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推动出台《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部门分工方案》,明确20个相关部门职责,形成了“分工负责、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是明确产品种类,开展试点示范。在58个城市开展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在18个省市开展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在4个省市开展了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示范。目前,已有超过85%的试点地区完成与中央平台对接,超过1.5万家企业建成并运行追溯体系,覆盖经营商户30多万户,初步形成了辐射全国、连接城乡的信息化追溯体系。
三是扩大覆盖范围,延伸追溯链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带动社会资本投入,追溯体系覆盖的品种和范围不断扩大。上海市已在屠宰、加工、批发、配送、零售等5大食用农产品流通主要环节、共2860家企业建立了追溯系统,肉菜供应主渠道覆盖率达到90%以上,目前正在向全品种、全链条、全覆盖方向发展。
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追溯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假冒伪劣明显减少,居民消费信心明显增强。同时,我们也注意到,追溯体系建设与目标要求和群众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各地进展不平衡,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健全,企业和消费者的意识也需要进一步增强。
钟山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牵头协调,形成推进合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需要部门与部门、中央和地方、政府与企业以及广大消费者的共同努力。我们将按照国务院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共建、共管、共享的工作机制,重点做好追溯标准化、互联互通和认证认可等工作。
二是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加快立法进程。及时总结各地试点示范经验,加强立法调研,推动修订完善现有法律法规,推动出台《产品追溯管理条例》、《追溯数据管理办法》和《追溯体系认证认可管理办法》,构建有效的追溯体系长效运行机制。
三是抓好试点示范经验的总结推广,编印《追溯体系建设案例集》。认真总结前期各部门、各地区试点示范工作经验,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明年在全国推广,增加追溯产品种类,扩大追溯体系的覆盖面。
四是加强检查考核,推进工作落实。加强项目建设运行管理,运用法律、行政和财政等手段,充分发挥省级部门的牵头作用,加大项目建设的推进与日常督促力度;强化地方政府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强项目考核管理,对没有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地区,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行督办。
五是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培育追溯理念。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开展商务部主题日活动,在山东威海举办全国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现场会,总结交流前期追溯体系建设试点成效和经验做法,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同时,组织各地同步开展追溯体系宣传活动,宣传追溯知识,培育追溯理念,形成人人了解追溯、人人参与追溯的社会氛围和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