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8 10:04:08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
本报讯 为进一步推进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审核评价细则》,并发布“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牌匾式样。
《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审核评价细则》分重点项、一般项和加分项三部分。重点项考核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肉菜采购模式、肉菜源头信息、销售过程管理、优质精品肉菜专柜设置情况五个方面。其中质量安全制度,机构和人员设置以及“订单农业”“农超对接”“厂超挂钩”“基地+加工企业+超市”等采购模式,优质精品肉菜专柜设置数量等都是采分点。《细则》规定,对申请创建示范超市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将通过统一的试题平台进行现场考核。一般项包括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全面公开公示信息三个方面。超市自查制度、对购进蔬菜检测、设置公示牌公开肉菜产品供应商以及种养等信息是考核点。加分项则为借鉴执行先进标准情况,超市如果主动借鉴并执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或发达国家和地区标准,建立更加严格的标准及经营过程规范,可得到额外加分。审核评价总分为103分,审核评价总分数大于等于90分视为达标,并发放统一式样的“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牌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