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5/11 15:59:00
广西加快推进网上政府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结合《广西政务服务“十三五”规划》,加快推进网上政府服务工作,促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措施落地,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坚持统筹规划、问题导向、协同发展、开放创新的原则,深化顶层设计,强化“高标准、高品质、高效能”的工作思路,通过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治理创新与互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的深度融合构建网上政府平台,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促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规范政务公开,推动政府治理的创新与开放,提升政府科学决策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主要目标。
到2017年,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公开政务服务、行政权力和公共资源交易事项,推进网上办事,推动政务服务“一窗进出(一个窗口进出),双线协同(线上线下业务协同),三向联办(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
到2020年,实现互联网与政府治理深度融合,网上政府初步形成。全区各级政府服务大众、服务市场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效率大幅度提升;政务运行规范、公开、智慧程度明显提高;政府治理的开放性与多元化水平明显改善;以大众创新、开放创新、协同创新为特征的政务环境基本形成。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网上政府业务支撑体系建设。
1.优化再造政务服务。
(1)推进服务事项目录和标准化建设。全区各级各部门按照服务事项性质、服务对象、实施主体、服务主题、服务层级、服务形态、行政管辖等,对所有除涉密事项外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以下统称服务事项)进行梳理,编制服务事项目录,形成全区统一的服务事项目录,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实行服务事项编码管理,规范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为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无差异、均等化政务服务奠定基础。(自治区政管办牵头,自治区各职能部门、各市县政府配合;2017年6月底前完成)
(2)推进办事指南规范化。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对照服务事项目录,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自治区各职能部门,各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6月底前完成)
(3)优化再造服务流程。优化简化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建立网上预审机制,推行“信任在先、办结核验”的网上办理模式,提供网上申报、网上协同、网上办理的一站式服务和精细化服务;积极利用第三方平台,提供多样化的便捷服务。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改进服务质量。(自治区政管办牵头,自治区各职能部门、各市县政府配合;2017年6月底前完成)
(4)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凡列入网上服务事项的,都要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做到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实现各类事项“一窗进出,双线协同,三向联办”。(自治区各职能部门,各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6月底前完成)
(5)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发展。在继续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一站式服务的基础上,整合和升级服务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窗进出”。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延伸,整合业务系统,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做到无缝衔接、合一通办。(全区各级政务服务部门负责;2017年底前完成)
(6)全面公开服务信息。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全面公开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自治区各职能部门,各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底前完成)
(7)促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加大财政投入,完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政务服务设施设备,确保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五级联通和无缝对接,打通基层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全覆盖。利用共享的网上数据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重点围绕当地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扶贫脱贫等服务需求,通过上门服务、代办服务等方式,贴近基层群众开展规范便捷的网上服务。(自治区各职能部门,各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8)进一步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建立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机制。在全区范围内,加快实现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业务在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上统一受理、在线办理、在线监管;加快应用统一项目代码,实现统一赋码、接件验码、信息归集;加快实现本部门与投资项目相关的行政审批或办公系统与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的对接和信息共享。(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各职能部门、各市县政府配合;2017年底前完成)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透明。
(1)制定网上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统一公开标准。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突出行政权力运行的决策、执行、服务、管理、结果等环节信息公开,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自治区政管办牵头,自治区各职能部门、各市县政府配合;2017年底前完成)
(2)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资源、资产等项目进行分门别类,制定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项目名称、交易主体、交易方式、监督渠道,以及交易供给、资格审查结果、成交信息、履约信息和变更信息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并实行动态管理。(自治区政管办牵头,自治区各职能部门、各市县政府配合;2017年底前完成)
(3)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实施政府数据资源清单管理,制定政府数据资源基本目录和共享目录。统一数据标准和接口,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完善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基础数据库和专业数据库,推进投资项目、商事登记、证照批复、领导决策等政府数据资源开放利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各职能部门、各市县政府配合;2018年底前完成)
(4)强化在线互动交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广泛开展新闻发布、听证座谈、咨询协商、意见征集、在线访谈、公众评议、公共政策解读等政民互动活动,扩大公众参与;建立有统计专项调查部门参与的公众意见收集、处理、分析的网上互动机制;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群众网上分享办事经验,开展满意度评价,不断研究改进工作;充分利用政务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APP)等新媒体及其互动功能,搭建政民政企互动新平台。(自治区各职能部门,各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底前完成)
(5)全面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电子化。凡列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均应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统一交易,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使网上交易、网上服务成为公共资源交易和交易服务的主要方式。(自治区政管办牵头,自治区各职能部门、各市县政府配合;2018年底前完成)
3.推动政府治理创新。
(1)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统筹与协同联办相结合原则,创新政务服务模式。要围绕跨部门服务事项理顺和优化内部工作关系,重塑政务服务形态,积极推动政务服务模式从分散走向统一、从碎片和部分走向整体、从低级走向高级的升级。4年内整体性服务模式要覆盖跨部门服务事项的60%以上,真正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自治区各职能部门、各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底前完成)
(2)创新市场和社会治理监管模式。围绕“先照后证”改革后联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等方面工作,以信息化平台为支撑,规范细化自由裁量权,对服务事项全过程网上监察。开展事中事后行政监管过程与结果的网上公开、监管过程可网上追溯与核查、公众可网上参与监督和网上评价等事中事后监管创新。3年内权力清单内权力运行过程和运行结果100%网上公开、网上接受社会监督。(自治区各职能部门,各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底前完成)
(3)开展涉民涉企政策法规网上众创。全区各级各部门制定涉民涉企政策法规时,要从政府“端菜”变为群众“点菜”,积极推进涉民涉企政策法规网上众创,制定网上众创计划。凡是出台涉民涉企政策法规,原则上都要列入网上众创计划,开展网上众创,全面提升政府治理开放水平和创新能力。(自治区各职能部门,各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4)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模式。在继续强化公共资源交易事中环节监管的基础上,创新监管模式,拓展监管范围,对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事后权力运行环节实施电子化监督,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督电子化。(自治区政管办牵头,自治区各职能部门、各市县政府配合;2018年底前完成)
(5)推进移动政务服务应用。依托移动互联技术,以行业为主线,统一标准,开发智能手机等移动终端政务服务、政务公开、行政权力APP应用,同时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政务服务作用,提升网上办事服务的便捷度。(自治区各职能部门,各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底前完成)
(6)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各市县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做好顶层设计,制定新型智慧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以城市居民的利益获得感和生活幸福感为衡量指标,探索推动一批信息惠民示范工程;做好各领域信息惠民工程的统筹整合应用,发挥整体效果。(各市县政府牵头,自治区各职能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二)加强网上政府运行平台体系建设。
1.建设全区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依托全区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促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有机融合,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申请、统一受理、集中办理、统一反馈和全流程监督。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全区政务服务的总门户,全区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要主动做好对接,形成统一的服务入口,避免重复分散建设,实现一网办理。推进政府部门各业务系统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加强平台间对接联动,统一身份认证,按需共享数据,做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自治区政管办牵头,自治区各职能部门、各市县政府配合;2017年底前完成)
2.建设网上政务公开平台。
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照“权威发布、及时全面、共建共管”的要求,建设网上政务公开平台。优化网上办事、信息公开、公众服务、效能监察等核心栏目设置,不断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网民留言办理、民意征集、领导信箱等政民政企互动栏目功能,强化政策解读,使公众方便、快捷获取信息、办理业务。整合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加强全区政府网站之间协调联动,强化与主要新闻媒体、主要新闻网站、重点商业网站的联动,充分运用全媒体手段拓宽信息传播渠道,完善功能,健全制度,加强内容和技术保障。构建政务公开网上投诉系统、申请公开系统、政策法规公众网上参与系统等政务公开服务系统,推动公众参与权力运行监督和政务治理多元化。(自治区各职能部门,各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3.建设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平台。
依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便民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完成自治区、市、县、乡四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工作,优化再造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制定行政权力事项编码规则,建立全区统一的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将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子项名称、权力类型、实施依据、实施对象、承办机构、主要职责、运行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纳入系统管理,依托政府网站等载体依法向社会公布,并实现行政权力设立、取消、调整、下放、承接动态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做到依法确权、科学分权、公开示权、规范用权、有效监权。(自治区政管办牵头,自治区各职能部门、各市县政府配合;2017年底前完成)
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统筹整合行政权力运行、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全区统一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平台,全面推动行政权力全流程网上办理、网上公开,实现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网上留痕、可追溯、可核查,并实现行政执法机关之间行政执法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自治区政管办、法制办牵头,自治区各职能部门、各市县政府配合;2019年底前完成)
4.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
整合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电子监管系统和相关信息化管理系统,稳步推进事前事后政务权力运行监管平台,以信息化建设促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全过程的管理创新,构建覆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全过程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执行、服务、管理、监督由传统方式向信息化方式转变,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权力运行,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统一、有序、竞争和开放。(自治区政管办牵头,自治区各职能部门、各市县政府配合;2018年底前完成)
5.建设统一的数据共享支撑平台体系。
开展各类业务系统整合,统一数据标准和接口,推进部门系统数据对接,统筹整合建设覆盖全区的数据共享支撑平台体系,统一管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实现与人口、法人单位、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社会信用等基础信息库和业务信息库的联通,逐步推进全区各级共享平台对接,支撑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数据共享、身份互信、证照互用、业务协同,实现就近办理、同城通办、异地可办。推进与电子监察系统对接,确保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审批办理的流程、结果信息即时可查可用。(自治区各职能部门,各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1)构建网上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综合运用数字证书认证、身份证实名认证、手机验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验证等技术手段,依托身份证核验,建设全区统一的身份认证体系,为全区各级各部门公共服务、行政权力、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系统提供全区统一的身份认证服务,实现群众办事多渠道的一次认证、多点互联、无缝切换。同时,在企业登记环节,统一为企业发放数字证书,及时解决企业网上办事时的身份认证问题。(自治区政管办牵头,自治区各职能部门、各市县政府配合;2019年底前完成)
(2)建设统一支付平台。建立全区统一的网上公共支付平台,应用网上支付方式,建立公共服务收费、行政审批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款等网上统一缴费体系,最大限度减少服务对象到现场办理的次数。(财政厅牵头,自治区各职能部门、各市县政府配合;2017年底前完成)
(3)建设统一电子证照库。加快推进全区统一的电子证照库建设,建成涵盖公安、民政、社会保障、卫生计生、环境保护、工商、税务、质监等相关领域的非涉密电子证照共享库。依托统一的数据共享支撑平台,推进业务系统与电子证照库对接联通,推进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电子证照互认共享,逐步实现在全区范围内异地业务办理。(自治区各职能部门、各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底前完成)
(4)建设统一政务服务信用系统。按照国家和广西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工作要求,建设全区统一的政务服务信用平台。重点推进全区统一的社会信息代码库的建立,扩大金融、工商、税务、社会保障、交通运输、质监等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以及探索实现金融信用信息的共享交换。加快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各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自治区政管办牵头,自治区各职能部门、各市县政府配合;持续推进)
6.建设网上政府运行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
建设统一的网上政府运行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对网上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治理等事项,实施全流程电子监察和绩效评估。推进业务管理平台、业务系统与电子监察系统对接,利用电子监察手段,对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治理创新进行实时监察。探索在惠农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科技项目和奖励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土地矿产出让等重点领域,细化量化权力运行监管规则,开展电子化监管,有效实现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快构建网上评价、短信评价、现场评价相结合的统一公众评价体系,建立热线电话、互联网举报投诉统一受理、协调督办、执行办理、结果反馈、效能监督、行政问责等工作机制。积极应用第三方评估手段组织开展网上政府评估评价。(自治区各职能部门,各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底前完成)
7.建设全区统一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
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建设全区统一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有条件的设区市可单独建立集约化平台。各设区市政府门户网站要迁移到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县级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再单独建设政府网站,利用上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开设子站、栏目、频道等,主要提供信息内容,编辑集成、技术安全、运维保障等由上级政府网站承担。自治区各部门要整合所属部门的网站,建设统一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自治区政管办牵头,自治区各职能部门、各市县政府配合;2017年底前完成)
(三)完善网上政府保障体系建设。
1.制定网上政府相关标准规范、管理办法和制度。
着眼网上政府平台建设运行、安全保障等关键技术环节,制定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平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数据共享开放、电子监察、绩效考评等一系列网上政府相关标准规范、管理办法和制度,完善网上政府支撑体系,保障网上政府有效运行。(自治区政管办牵头,自治区各职能部门,各市县政府配合;2018年底前完成)
2.推进计算和存储集约。
加快推进广西电子政务云计算中心和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华南区灾备中心建设,建成安全、统一的电子政务公共云服务基础设施,为政务部门开展业务应用提供统一的云计算、数据存储、数据灾备和应用发布等服务。(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2018年底前完成)
3.建设广西电子政务内网(政府部分)。
按照国家审定的广西电子政务内网建设方案,建设适合我区实际的电子政务内网(政府部分),满足全区各级各部门的工作需要,实现自治区、市、县三级网络纵向贯通、横向互联互通。(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牵头,各市县政府配合;2018年底前完成)
4.建设广西电子政务外网。
加快广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实现自治区、市、县三级电子政务网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联通,并覆盖到乡镇,统一使用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络出口,推进全区各级各部门业务专网和业务系统向广西电子政务外网迁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市县政府配合;2018年底前完成)
5.加快推进光纤网络建设和应用。
实施宽带战略,实现全区所有设区城市光纤网络全覆盖,推进农村地区行政村光纤通达和升级改造,为网上政府建设提供支撑和保障。(自治区通信管理局牵头,各市县政府配合;2019年底前完成)
6.提升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服务供给能力。
在发挥广西电子政务云计算中心、政务大数据等基础设施作用的基础上,积极推进计算服务的市场化。全区各级各部门通过购买市场第三方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服务,促进政务服务高效、便捷,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提升政府治理的智慧化水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各职能部门、各市县政府配合;2017年底前完成)
7.建立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与监测预警体系。
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建立制防、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与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全区政府网站信息安全建设,明确政务服务各平台、各系统的安全责任,建立各方协同配合的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加强对电子证照、网上支付等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控;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平台中各类公共信息、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障力度;完善开放接口的安全防护能力;提供身份证实时核验服务。(自治区公安厅、保密局、政管办牵头,自治区各职能部门、各市县政府配合;2019年底前完成)
三、加强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网上政府平台建设,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统筹推进网上政府平台建设。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牵头负责,行业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由自治区相关职能部门牵头负责。各市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本地区电子政务工作。
(二)强化各方力量。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在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为网上政府平台建设提供有力保障,要明确具体负责协调推进网上政府平台建设的工作机构和专门人员;加强政府网站体制建设,配强配足工作人员。财政部门要把网上政府平台运行维护等经费列入预算。发展改革部门要优先安排网上政府平台建设相关项目立项,简化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积极探索社会资源和市场力量参与网上政府建设和政府购买服务,推动网上政府平台建设。
(三)强化考核督查。将网上政府平台建设列入自治区重点督查事项。建立网上政府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纳入全区各级各部门年度机关绩效考评体系,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和成效。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四)强化培训推广。将网上政府平台建设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加强电子政务技术人员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建设一支既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技能又精通政务服务、政府公开的专业化队伍。做好宣传推广和引导,方便更多群众通过网络获取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
全区各级各部门根据本方案,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进度安排,加强衔接配合,认真抓好落地;要提出具体的电子政务项目报本级发展改革部门统筹,形成年度电子政务项目建设计划报本级政府审定。自治区各职能部门、各设区市制定的工作方案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