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5/2 10:25:00
省“双创双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重点工作大督查办公室、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日前联合制定了《河北省“双创双服”活动督查工作方案》。根据方案,我省将督查企业、基层问题收集情况,问题解决情况,服务企业、基层情况,三级包联落实情况,市场主体和创新创业平台培育、民心工程建设、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情况。
省重点工作大督查办将“双创双服”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大督查内容,大督查办派驻各地督查组负责派驻地常态化督查。省“双创双服”办会同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负责省级31个专项活动工作专班常态化督查和各市(含雄安新区)重点督查。结合工作需要,成立3个“双创双服”活动督查组,每组负责4至5个市(含雄安新区)和部分省级专项活动工作专班。
据了解,督查方式分为四种:自查。各市“双创双服”办和省级各专项活动工作专班,每月开展一次自查,并于次月5日前将自查报告报省“双创双服”办和省重点工作大督查办派驻地督查组。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双创双服”活动中的文件保存、工作记录等痕迹管理,实现全流程可追溯,做到用数据说话、用文字说话、用事实说话。
常态化督查。省重点工作大督查办派驻各地督查组,每两个月对派驻地“双创双服”活动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将督查结果及时报省“双创双服”办。3个“双创双服”活动督查组,按照分工,每两个月对省级各专项活动工作专班进行一次督导检查。
重点督查。3个“双创双服”活动督查组,按照分工,分别于6月和11月,对各地各部门“双创双服”活动进行两次重点督查。省“双创双服”办及时将重点督查结果汇总报省“双创双服”活动领导小组。
随机调研督导。省“双创双服”办根据工作情况,随机联系企业、基层,核实服务、工作开展等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的部门和地方,及时进行实地调研督导。同时,省“双创双服”办设专人通过网络通信、省政企服务直通信息化平台进行随时督查,及时了解、掌握企业问题解决情况,推进工作开展。(记者 潘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