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4/5 11:11:22
甘肃省卫计委日前制定印发《甘肃省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明确从今年5月起,全省卫生计生行政执法需全程留痕,确保规范、文明执法,并确定庆阳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为甘肃省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单位,同时要求各地在辖区内选择有条件的监督执法机构,先行开展执法记录仪使用试点工作。
今年3月,国家卫计委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设工作,包括具体工作制度、执法文书、信息系统、手持执法终端、视频监控设施、执法记录仪使用等方面,要求各省结合地方实际,建立健全具体记录制度。据此,甘肃省卫计委制定甘肃省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执法机构建立、完善本单位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文书的起草、流转、审核、签发以及用印等相关管理制度,利用技术化手段对立案、调查取证、决定、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有效固定保存证据,实现执法环节全程可追溯。省卫计委同时明确规定,卫生计生执法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证据,应向被调取单位、个人说明来意,被调取单位或个人拒绝的,执法人员应当注明;必要时,应当采用录音或者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内容及取证过程;收集、调取的书面证据材料和物证材料应当是原件、原物,并鼓励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使用摄像设备。(记者 宜秀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