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3/28 7:26:00
■ 每年自治区财政安排3亿元奖补资金,优先投向示范区建设
■ 力争到2020年,累计建成自治区级核心示范区300个、县级示范区600个、乡级示范园3000个、村级示范点1.5万个
3月27日,自治区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增点扩面提质升级推进情况和下一步工作目标和措施,更加明确了打造示范区升级版方向。
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3年多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顶层设计,高位推进,各地各部门务实有效推进,社会各界积极行动,广大群众踊跃参与,示范区建设如火如荼,建成了一批要素集中、产业集聚、技术集成、经营集约的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截至2017年底,全区累计启动创建各类示范区1730个,其中自治区级147个、县级228个、乡级310个。
按照行动计划,我区力争到2020年累计建成自治区级核心示范区300个、县级示范区600个、乡级示范园3000个、村级示范点1.5万个。届时,示范区建设将从区、县、乡向村级延伸扩面,实现县县有示范区、乡乡有示范园、村村有示范点,在产业发展上实现类型多样化、多元化、特色化,显著提升示范区建设标准化、规模化、机械化、智能化和品牌化水平,一二三产业融合效果更加明显,农产品初加工率达到70%以上,配套设施更加完善,品种品质品牌显著提升,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健全并实现可追溯。
在示范区建设中,我区将更加突出先进的生物技术、农业工程技术等主导产业,研发创新平台建设,主推品种覆盖率达90%以上,形成较强的新型经营主体和适度规模经营带动力,基本建立现代农业经营机制。
为推动示范区建设,我区将推出系列倾斜扶持政策,每年自治区财政安排3亿元奖补资金,整合相关部门有关资金和补贴,优先投向示范区建设。并按照市场化方式,引导设立各类创新和产业基金,投资农业特色企业。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支农贷款产品,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开展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提高示范区经营主体的融资能力。农担机构对示范区内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实行优惠担保费率。
国土、林业、电力部门优先安排示范区新增建设用地、用电指标,为示范区用地、用电开辟“绿色通道”。同时,还将加大科技人才和设施装备扶持力度、招商引资力度,创新建设管理运营机制,加强对示范区建设的组织领导。(记者 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