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26 14:04:53 商务部驻青岛特派员办事处
近日,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确定到2020年,初步建成从生产、加工、流通到消费的全过程信息化追溯体系,重点推进七大追溯体系平台建设。
一是建立全市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由市商务局蔬菜副食品办公室负责,在肉类蔬菜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基础上,逐步扩大追溯范围,完善促进追溯体系建设运行应用的政策措施,建立保障追溯体系高效运行的长效机制,逐步改造建设成为从生产、加工、流通到消费全过程的全市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
二是推进农业生产资料追溯体系建设。由市农委负责,建设种子、农药、肥料等专业管理追溯平台。打通农业种植、加工环节与农产品流通环节追溯信息的有效衔接,推进农产品追溯全方位监管。
三是推进畜禽饲养追溯体系建设。由市农委负责,推进饲料生产实现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等环节的信息追溯体系建设。结合兽药生产、经营审批制度及国家兽药产品追溯信息系统建设要求,构建兽药产品追溯体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山东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畜禽产品养殖、屠宰、物流等环节的追溯体系建设。
四是健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追溯体系建设。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快全市食品安全追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展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选择规模以上企业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并纳入“食安青岛”创建任务。完善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建设市药品追溯管理平台。推进高风险医疗器械追溯体系建设,重点推进植入类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追溯体系建设,鼓励企业采用普遍适用的产品标识方式。
五是开展民用爆炸物品与易制毒化学品追溯体系建设。由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规,在现有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开展民用爆炸物品与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炸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销毁等环节的追溯体系建设。
六是推进危险化学品追溯体系建设。由市安监局负责,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安全管理追溯体系。
七是开展特种设备追溯体系建设。由市质监局负责,以电梯、气瓶等产品为重点,实现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电子化,建设电梯产品的制造、安装、维护保养、检验等环节的追溯链条和气瓶产品的制造、充装、检验等过程的追溯链条,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追溯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