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9/1 10:10:06 中国医药报
由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以下简称“医保商会”)主办的“中药材流通追溯标准”研讨会成功召开。会上,医保商会就《中药材流通追溯标准》(初稿)(以下简称《标准》)向与会企业征求意见。商务部有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中药材流通追溯标准属于行业标准,按照计划,该标准将在年内制定完成并报批。
当前,国际市场对中药材需求持续升温,进出口贸易频繁,而我国中药材的整体质量却不尽如人意,尚不能全面实现流通全程可追溯。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副处长潘江介绍,商务部“国家重要产品追溯体系”中的药品部分有中药材板块,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是整个体系中的一个子平台。2012年以来,商务部在全国18个重点省份开展了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通过几年来的实际运作,产生了积极的示范效果。
《标准》总体架构分为三级,第一级为中央追溯管理平台,第二级为地方追溯平台、协会及第三方追溯平台,第三级为各环节企业追溯系统。其中,协会及第三方追溯平台是为解决企业集团跨区域建设中药材流通追溯系统所建设的集中管理中心。
《标准》将追溯信息记录分为基本信息和扩展信息。基本信息必须公开,扩展追溯信息则不强制公开,由企业自行决定是否公开。九州通的代表表示,实际上扩展信息更能体现企业特色,便于企业展示差异化品质,这是国家鼓励展示的信息。
政府和企业对追溯标准的诉求各有侧重。政府注重监管职能,企业则更看重营销功能。企业通过严格遵守标准,来证明自身对产品质量的控制能力,在国际贸易或者企业国际化发展中,有利于打破贸易壁垒,提升国际竞争力,从而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获得更大发展。对于未来追溯标准的推广和应用,企业更多地希望政府部门去推动,从政策层面鼓励符合标准体系的产品实现优质优价,带动整个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真正实现良币逐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