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1 12:44:49 人口导报
构建覆盖全省的全品种、全过程药品追溯体系,强化追溯信息互通共享,创新药品监管模式,提升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这是日前省食药监局、省经信委、省卫生计生委联合制定的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方案提出的任务。
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单位通过建立药品追溯体系,可以及时准确地记录、保存和传递药品追溯信息,实现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可以确保药品可召回、责任可追究。政府相关部门通过建设药品追溯管理平台,采集药品全流向追溯数据,可以实现对药品追溯供应链的全过程监管。
据悉,2018年底前,我省所有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将建立药品追溯体系。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成全省药品追溯管理平台,并与各类药品追溯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全面采集汇聚数据信息,实现药品全过程信息化监管。2019年底前,所有零售药店建立药品追溯体系。方案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