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8 10:46:5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月16日,质检总局官网发布“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该通知称,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要求,落实质检总局关于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部署,维护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环境安全,质检总局决定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产品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监督检查范围:覆盖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产品全部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突出重点产品。
监督检查方式:获证企业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和整改报告于2018年2月5日前报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自2018年2月至4月对本省(区、市)全部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获证企业生产许可档案开展一次全覆盖检查;根据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和企业自查情况,总局组织有关省局和技术机构专家,对各地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随机督导。
关于此次监督检查的内容,总局对企业自查、获证企业生产许可档案检查、企业实地检查及总局督导的内容都有具体规定。
此外,总局要求请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于2018年4月10日前上报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总局将根据上报情况和督查结果通报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