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9/12 18:53:33 西宁晚报
近日,我省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在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等方面的追溯体系建设。特别是食品方面将选择青海高原特色产品开展追溯体系建设试点,让老百姓买到的本土特色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出现问题责任可究。
据悉,通过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到2020年,我省追溯体系建设的规划标准体系将得到完善,全省追溯数据统一共享交换机制基本形成,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等重要产品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我省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主要包括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以及危险品六方面的追溯体系建设。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将实现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追溯;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将选择以具有青海高原特色的肉制品、枸杞、乳制品、青稞酒、菜子油等产品开展追溯体系建设试点;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将以中药材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为核心,建设流通追溯体系;主要农业生产资料追溯体系建设将逐步推行农药、饲料、种子产品追溯管理;特种设备追溯体系建设将以电梯、气瓶等产品为重点开展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危险品追溯体系建设将以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等为重点,开展生产、经营等全过程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