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1 10:04:00
记者12月20日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和省发展改革委工作安排,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发出通告,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市供水、供气、供暖、电信领域价格重点检查。
此次检查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落实好《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切实加强对城市供水、供气、供暖、电信领域的价格监管,规范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通告指出,此次检查由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负责组织安排,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具体实施,采取属地检查和下查一级相结合的方式,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进行督导并对个别地区进行直接检查。检查的范围是全省范围内开展经营业务的供水、供气、供暖企业和电信企业。检查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检查时限为2016年1月1日以来的有关领域的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情况,重大问题可追溯。
据介绍,此次检查旨在切实减轻群众日常生活中用水、用气、采暖、通讯的费用负担。各地价检机构将加大检查力度,对群众举报的价格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查处违反价格政策多收费、乱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同时,采用提醒、告诫等多种手段进行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经营者主动加强价格自律,维护市场秩序。通告提出,希望广大消费者和相关经营者积极提供价格违法线索。同时,欢迎媒体、社会各界和群众对检查工作进行监督。举报监督电话为:12358、 8212358。(记者 解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