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11 7:20:00
10月10日,记者从省食药监局了解到,我省将结合全省风险分级监管有关部署,通过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加大抽检力度、建立追溯体系等方式,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管工作,2018年6月底前完成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根据部署,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定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不准许生产,对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的企业从严惩处。企业要根据相关规定如实提供产品工艺、原辅材料和配方材料,并由食药监部门审查; 建立健全审查员责任制度以及现场审查签名制度。对重点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抽检检测力度,保障食品添加剂质量安全。
同时,我省将建立食品添加剂风险隐患清单。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单位将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原料、产品标签标志等环节进行检查,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制度。(记者 关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