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12 10:40:34 商务部市场秩序司
近日,有企业和群众反映“全国诚信企业商品流通追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地址http//:www.cx312.org)对外宣传商务部市场秩序司作为指导单位开展诚信企业示范认证、商品流通追溯公共服务等业务,向企业收取服务费用,给我司形象和正常工作造成了极坏影响。对此,我司郑重声明如下:
商务部市场秩序司从未向“全国诚信企业商品流通追溯公共服务平台”出具过任何作为指导单位的文件。对于任何未经我司许可假借我司名义在产品追溯、企业诚信等相关领域开展活动、损害国家机关威信的行为,我司将向相关管理机构举报,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在此,我司提醒企业和广大公众注意辨别,防止自身权益受到损害。
有关追溯体系建设的相关信息,请关注国家重要产品追溯管理门户网站(网站地址http://www.zyczs.gov.cn)及微信公共服务号“E追溯”。
商务部市场秩序司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