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5/24 14:30:51 南宁日报
5月23日早上6时,在南宁市江南区某市场卖菜的陈姐,一边摆放刚从蔬菜基地采购回来的新鲜蔬菜,一边等待市场内食品安全快检中心对这批蔬菜的检测结果。15分钟后,陈姐顺利拿到市场给她开具的合格证B证。这张B证上标明了产品名称和重量、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信息(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确保合格的方式及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盖章或签字等信息。有了这张“身份证”,陈姐的蔬菜就能正式在市场上销售了。
实现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相衔接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市场开办者对其生产经营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标识。合格证的种类分为A、B、C三种,开具的依据是质量自检或者委托检测合格,或者内部质量控制、自我承诺合格等:A证由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开具;B证由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开具;C证由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开具,同时起到分销凭证作用。
今年,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南宁市农业委员会共同制定印发了《南宁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该制度于3月1日正式实施。有了这个合格证,南宁市食用农产品在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衔接中有了统一格式、统一要求和统一制度,食用农产品相当于有了“身份证”。“每天蔬菜进入市场前都有专人检查我们的合格证,有了合格证,产品质量可追溯,我们卖菜、消费者买菜都更放心。”陈姐说。
“每天我们都会对入场销售的每一批次食用农产品进行合格证检查,对于无法提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我们会对这些农产品在进场前或者进场时进行快速检测,对抽样检测结果合格的,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B证,允许其进入市场销售。”该市场食安部负责人陆发军介绍。
多形式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南宁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推行后,南宁市食药监局于3至5月期间,通过开展培训、张贴宣传海报、印发宣传手册、发放告知书等多种形式在南宁全市各大农贸市场、超市进行宣传,并率先在食用农产品生产源头和批发市场进行规范。
在南宁市江西镇的果蔬种植合作社,为更好地实施《南宁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合作社成立了快速检测室,每天对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抽样检测,经检测合格并开具C证后向外销售;另一批发市场则进行了创新性管理,采用二维码的形式,实现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电子化、信息化,消费者只需扫描场内经营者商铺门口的二维码,即可了解到农产品的产地、品种、检测项目和结果等信息。
目前,《南宁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推进工作正处于食用农产品生产源头和批发市场规范阶段,南宁市食药监局在南宁市11个批发市场实施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并指导、督促各市场建立检测室、设立进场查验登记岗,印制宣传资料、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样本供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使用,鼓励市场开办者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采用电子化手段对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进行管理,以提高效率,便于查询。通过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严格准入,倒逼生产源头进行规范。下一步南宁市食品生产者、餐饮服务经营者购进食用农产品时,均须全面履行查验、索取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义务。
据介绍,7月1日以后,南宁市将逐步在南宁全市各类农贸市场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并计划用两年的时间,在南宁市范围内全面实施。